新《劳动合同法》将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在新法实施倒计时一个月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三部门有关负责人12月1日做客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服务你”特别节目演播室,回应一段时间以来公众对于新 《劳动合同法》的困惑,廓清认识误区,并针对员工辞职、工龄清零等热点事
件做出表态。(12月2日央视国际)
新《劳动合同法》一公布,关于新法实施前将有企业大规模裁员的传言就已出现。最近,华为对超过八年工龄的老员工先辞再聘,引起连锁反应,许多企业纷纷效仿,与华为补偿近10亿的“厚道”相比,有的企业并没有任何补偿。员工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企业应当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看似保护的规定却“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了劳动者权益被粗暴侵犯的导火线。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专家站出来给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的解释。这对企业消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疑虑、进而停止大规模的裁员活动有一定好处。不过,有专家认为近期企业大规模裁员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读。这在笔者看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尽管可以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的解释白纸黑字写清楚,但因此说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读,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比如,华为让七千名老员工先辞再聘并为此补偿10亿元,这样的大动作,应该是对新《劳动合同法》认真研究后的慎重之举,误读或许会有。但一部法律被误读的可能性很大,则可能说明,这样的法律也缺乏明确、严谨。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读”,最合理的解释是,新《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者在规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没有全面考虑现实情况或没有表达清楚。
因此,企业“误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关部门、专家,甚至法律的起草者,不能仅仅做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的解释,还要反思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被企业“误读”的根本原因。到底是在立法时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担忧和利益,还是在法律表述上不够严谨、准确?我们不能指望在社会对法律误读后站出来解释—— 这样看似亡羊补牢,其实为时晚矣,那些被裁掉的员工的利益已经受损。■ 王 攀
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法》不可孤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解读
中国劳动者都是“沉默的羔羊”
华为辞工是在挑衅新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