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  媒体时评  观点争鸣
焦点网谈  理论频道  正方反方
 时政  经济  国际
社会  科教  文体
 专栏作者  征稿启事
一言集  编读往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网评 >> 媒体时评
《道交法》第76条仍有待完善
2007年10月26日 08:22:55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道交法》第76条应该明确,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机动车之间应该施行“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是两个平等的主体。法律不应该留下一个个“模糊地带”,给相关保险公司留下“浑水摸鱼”的空间。

    因为与每个人的权益息息相关,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正在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修正案,引人关注。

    现行法律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和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对此,法律修正案草案拟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无疑,修正案草案在优先保护行人的原则问题上没有改变,只不过在责任认定上做了更为明确的划分,这样便于在执行中提高断案效率,降低谈判成本。

    但是,以上修改都是针对“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没有涉及“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付问题。对于后一部分,道交法第76条只是一句带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一部分按照什么过错原则进行赔付,显然没有规定,这导致现实操作当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比如,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赔付上,保险公司也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赔,这就导致了一些比较荒诞的情形。比如一位网友就愤怒地说:“俺在停车场停着的车被别人的车撞了,俺还要赔撞俺的人,大家说天下还有讲理的吗?”

    不仅这一个问题,还涉及保费的问题。此前,针对社会上关于交强险暴利的说法,保监会有关人士曾经否认说,如果去掉无责赔付中的财产损失,交强险费率肯定会大幅下降。但这涉及到上位法问题,保监会将向有关部门反映。(5月23日《新京报》)

    这里牵涉的上位法,指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中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这一规定没有明确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应该按照哪种过错原则赔付,以致被保险行业做出了有利于自己的操作规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保险费率的制定,还是保险理赔过程,都普遍执行无过错责任,不仅导致交强险费率被严重高估,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大量荒唐赔付的现象,浪费了大量的社会成本。

    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如果滥用无责赔付原则,不仅与法律责罚相当原则、弱者保护原则相悖,也与人们的生活常识人情世故相悖,而且导致保险资源和机动车主之间时间、精力的巨大浪费。因为一个再小的交通事故,都会把相关的所有车辆及其背后的多家保险公司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它在极大地浪费了保险资源及其他人力物力的同时,却不可能增进社会的福利。

    无疑,《道交法》第76条应该明确,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机动车之间应该施行“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是两个平等的主体,而不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不应该留下一个个“模糊地带”,给相关保险公司留下“浑水摸鱼”的空间。(程成)

相关报道:
“同命同价”给我有限欣慰
交通事故赔偿应“同命同价”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法院突破保险公司48小时报案行规 司机3天后报案获赔
· 广州泥头车为何疯性难改 今年死亡44人受伤75人
· 重庆:手机拍摄照片可作交通事故理赔依据
· 交通事故令人生疑:"肇事司机把伤者抱上车跑了"
· 美国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为何低
· 标志不清谁为车祸担责? 京珠高速交通事故案审判调查
· 三车追尾 爱车受损 车主索赔“贬值费”(图)
· 新华调查:标志不清 谁为车祸担责?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钟进军 )
视频热播
征稿启事 更多...
  十七大报告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高举一面伟大旗帜、坚持一条基本路线、阐述一个重要思想、提出四点根本要求、描绘一幅宏伟蓝图。欢迎网友把自己的学习体会发给我们,我们将择优选编,及时刊发。
看图说事 更多...
“华南虎”网评集
 
女大学生毕业忙征婚有何不可
更多 >>
更多1 >> 
总书记一声“对不起”令记者感动
 
公务员为啥比高薪白领吃香
更多2 >>
更多3 >> 
正方反方 更多...
正方反方:究竟该不该复建圆明园
支持:圆明园应该修建
反对:圆明园不应复建
正方反方:该不该设国学学位?
支持:设立国学学位值得一试
反对:且慢言设立国学学位
辩论:高房价能不能提高城市竞争力
任志强:高房价会提升城市竞争力
易宪容:高房价会削弱城市竞争力
正方反方:“优先保护富人”的命题是否成立?
正方观点“优先保护富人”成立
反方观点
“优先保护富人”不成立
一言集 更多...
· “十七大”网评集
· “华南虎”网评集
争鸣 更多...
· 争鸣:10%的赔偿等于"撞了白撞"?
· 争鸣:公务员为啥比高薪白领吃香
· 争鸣:中医该不该开西药
· 争鸣:"万人大洗脚"唱的是哪出戏
· 争鸣:冠"大学生"之名选美又如何
· 争鸣:非道德楷模是否应该入作协
· 争鸣:别总觉得自己是受辱者
· 争鸣:中国股市的泡沫究竟有多大
原创评论 更多...
· 中国人由千年梦想走进圆梦时代
· 居安思危:最大的危险是思想僵化
· 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还要重申到何时
· 管好公务员就要敢用“开除”利器
专栏作者 更多...
· 徐学江 · 许博渊
· 余丰慧 · 丛亚平
观点碰撞 进入新华社区...
· 按分排座位能让学生"知耻而后勇"?
· 法律如何保障路权和生命权“双赢”
更多..
留言排行 更多...
· 评论广场:网评最新留言查看
· “违规狗”人人得而杀之?
· 公务员为啥比高薪白领吃香
· 圆明园应该重修吗?
· 我们又要有一项世界第一了!
· 总书记一声“对不起”令记者感动
· 炸了再建,杭州就这样科学发展?
· 华南虎之谜:究竟是谁在背后撒谎?
· 谨防民生政策"热在上层冷在基层"
· 叶选平重提“猫论”再评姓资姓社
· 如何让公务员过得开心
· 寻找复建圆明园的民间认同
· “手机漫游费”不应止于“下降”
· “万人大洗脚活动”唱的是哪出戏
· 开征物业税会不会狙杀房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