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祥 作者文集
近来,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在报道各大银行关于认定“第二套住房”的标准问题。标准的争论令人眼花,不去掺和也罢。如果从头说起,倒可以问一句:“第二套住房”政策到底想要干什么?
“第二套住房”政策的内容以及出台目的,可以用媒体报道中的这样一句话来说明:“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银监会将在近期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至40%以上,同时将住房贷款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第二套住房”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抑制投机”。那么,这一政策真能实现其预期吗?
住房是商品,同时又是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别消费品。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下,为了满足每一个公民的基本居住权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理想,对住房实施不同于普通商品的政策,是完全应该的。因此,“第二套住房”政策的初衷,即“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是完全值得肯定的。
不过,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门槛,是否真能达到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能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呢?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就必须明确是谁在投机。
对连第一套住房都没有的人来说,贷款买第二套住房是一个假命题。对刚刚通过贷款买上第一套住房的那些人来说,银行还贷已经成为一种负担,面对银行利率的不断提高,这种负担还在不断加重。所以,还没还清贷款,就贷款买第二套住房,再加上利率继续升高,这种行为的成本太高,不可能大规模出现。相比而言,没有贷款买过房的人要来房地产市场投机,其成本就小得多。现在社会上不乏有钱人,比如此前媒体上热报的浙江炒房团,以及被媒体笑称用大麻袋装钱买房的山西煤老板,他们动辄买下十几套房子,何须到银行贷款?他们到房地产市场投机的成本优势,就是没有银行贷款的利差。所以,从投机成本的角度分析,贷款买第二套房的人应该不是房地产市场的投机主体。那么,“第二套房”政策在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作用,自然也就是作用于并非主体的人群,其作用自然也就可以预料。
投机行为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理性行为,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按照自然的逻辑:如果存在投机行为,就应该消除产生投机的环境,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配合其他改革措施。比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供需调节,加大供应,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囤房行为,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确保调节措施落实到位。总之,消除让理性经济人投机的环境,这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投机,促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第二套房"认定不妨保留弹性空
就整体环境而言,房贷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房贷增长过快,对金融安全就形成挑战,适度收紧以加强调控,势在必行。而以单个银行而论,房贷又是优质资产,放弃扩张,无异于放弃获利机会。以此利益关系来衡量,一些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认定给出不同标准,便比较容易理解。
现实难处应该正视,而如果撇开简单争论,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主动性,或许在风险控制和银行经营间,可转变一些思路并找到平衡,收获更好效果。
>>详细
相关文章:
利益面前“众说”第二套房
“第二套房”界定留下两大漏洞
“第二套房”认定的博弈远未结束
控制二套房贷未必得偿所愿
“第二套房”由谁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