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作者文集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
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对于“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代表解读为“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那么,如何才能“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呢?我的理解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官员积极创造市场条件,建设法治环境,积极为民造富。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创造外部条件,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拓宽群众财富的增长渠道。在硬件上,要创造畅通的物流、信息、能源、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创业;在软件上,政府要充分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鼓励更多人投入创业之中。同时,要拓宽各种投资渠道,完善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多种市场,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来进行投资,使财富实现保值增值。
其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让群众不再为财富的拥有和增长而提心吊胆,以解除积极创造财富的后顾之忧。合法的财富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础,政府对于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才能有力保护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同时,针对一些地方蔓延的“仇富”的情绪,政府一方面要打击那些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发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关心民生,消除“仇富”的社会基础。当前,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更重要的是要防范各种形式的利用公权力侵占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行为。
再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放权于市场,打击腐败现象,避免与民争利。改革开放几十年了,我国的GDP得到长足的增长,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垄断大量资源,而政府官员利用公权力进行进行“寻租”,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增长而民间财富不见增长。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那就不可能有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防范行政垄断,简化行政程序,放权于市场,强化各种监督机制,减少权力寻租现象,让政府不再与民争利。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表明党中央更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民造富的主观能动性,更加强调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市场和法治环境的重要性。我们衷心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努力创造各种市场条件,建设法治环境,真正把“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
相关报道:
十七大报告首提“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国家统计局专家: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是大趋势
让人振奋:改善民生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十七大报告中的一个好“建议”
十七大直面问题困难更显务实沉勇
百姓自发庆贺十七大说明什么?
一教育工作者对十七大的四个期待
十七大将引领中国走向更加富强
有感“坐在家里开十七大”
十七大:中国的,世界的
十七大展现党的民主、透明形象
农民把特殊礼物送给十七大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