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 作者文集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杭州
市对市级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市级67个主管部门所属的439家减少为380家,减少了13.4%;编制数由30593名减少为现在的25533名,减少了16.5%。这是杭州市历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最大的一次。市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大幅压缩,有力地促进了事业单位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和提高效能。(10月5日《人民日报》)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等现象非常严重。在这些单位看来,他们享受国家财政性拨款(纳税人钱财)是理所当然的,并不认为自己接受了财政性拨款(纳税人钱财)之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或产品是自身必须履行的义务。
正是因为这些事业单位机构将自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割裂开来,从而使得“养机构、养人”,随意浪费纳税人钱财等成为一种常态。诚然,在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方面,政府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但这些规章制度往往缺乏刚性的约束力,难以起到实质性作用,成为可以随意“变通”的“橡皮筋”。
就拿人事编制来说,它就活脱脱是个软性约束,各事业单位机构在表面上服从、尊重编制,但在实际操作时却总用种种替代的方法来扩大编制,如协助编制替代正规编制,潜规则编制替代显规则编制。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指出的那样,如果缺乏约束,在理论上人员数量往往会多于实际需要的一倍。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编制数的问题,即使监督检查有成效,也很难稳住成果。就此,杭州市清理规范工作围绕事业单位机构清理和机构编制要素规范两方面展开——在机构清理上,主要通过排查摸底、综合分析,对那些长期不运作、无正式人员或履行职能的依据已消失的“空壳机构”坚决予以撤并;对规模过小、任务单一、职责相近、职能交叉的事业单位则通过合并、合署等方式整合资源、理顺关系。这些措施都是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的运行,无疑值得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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