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深圳蔡屋围“钉子户”蔡珠祥的拆迁补偿问题得到协商解决。开发商与蔡家经过一年多漫长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蔡珠祥得到超过千万元的“天价”补偿同意搬家。(见9月30日华商网)
媒体对于拆迁“钉子户”的报道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与有关部门“对着干”虽然费时费力,但得到的却是超值的“回报”,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获得了“天价”补偿。
笔者从网页上看到,香港业主蔡珠祥住的不过一座7层孤楼,即便按照裁决书计算,整幢房屋补偿价格大约为574万元。应当说这是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款,然而,业主的“胃口”很大,漫谈要价,在僵持了一年之后,居然“心想事成”,据知情人透露,最终以三倍于裁决书的价款“成交”,以如此方式“取胜”,不免让人感慨万千。
“天价”补偿见得多了,表面看来似乎公民的权利得到了维护,可细细想来,也未必是件好事。那么,“天价”补偿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呢?首先,最大的赢家只是极少数的“钉子户”,对于绝大多数积极配合拆迁的业主而言,彰显不公,正应了“会闹的孩子有奶吃”那句话,老实人最终总是吃亏;其次,“天价”补偿之后,开发商不是傻子,只能将开发成本强行转嫁给未来的购房者,致使房价越来越高;第三,给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由于坚持到底都能取得胜利,“钉子户”将有增无减,价码自然水涨船高。
随着百姓法制意识的提高,人们懂得了如何维权,作为执法者,必须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大多数人利益,过度忍让“钉子户”,是一种无原则的让步,今天满足了一个“钉子户”要求,明天就会出现若干个“钉子户”;今天给了“钉子户”千万元补偿,明天难保不会有人开出亿元天价补偿来。
面对“钉子户”,除了满足其所有条件,我们真的无计可施吗?(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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