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友 作者文集
针对社会上对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的质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局长周伯华9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发布会上表示,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
整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以后,一定会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9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数字,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同时,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认为,个体工商户减少主要原因是其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创业艰难。有报道说,2004年,政府各部门的收费和罚款收入高达9367.67亿元,2006年保守估计高达13000亿元,这严重制约了个人创业和就业扩大。
近几年来,尽管不断清理各种行政许可项目,减少行政部门收费的冲动,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政府部门和事业机构依然是收费和罚款的“准税务机构”和“准财政部门”。这一现象造成创业准入高门槛。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擦皮鞋、卖冰棍、修理自行车,这些普通的经营在许多国家并不需要登记注册,而在我国不注册就是非法。有些城市甚至提出,连收废品的都要统一注册、统一着装。
另外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某些地方个体和私营企业需缴纳的各项政府税费和基金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纸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用。
目前,政府部门收费过多造成创业者减少,而创业者减少又减少税收,税收减少则又加剧有权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以致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圈。因此,国家尽可能取消创业行为的政府审批和收费行为,将有利于整个社会创业活力的激发。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有关部门仅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个体工商管理费研究相关整改政策还远远不够,用更多精力和更大智慧研究创业激励政策更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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