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华 作者文集
央企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将于下月起终结。据了解,烟草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155家中央企业将从10月起陆续向财政部上缴总额约17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红利。(9月20日《东方早报》)
国有企业上交红利是国际的一个惯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新西兰、挪威、韩国以及瑞典等国都是如此,而且许多国家上交的红利一般为盈利的1/3至2/3,有的甚至高达盈利的80%-90%。
从这点来看,我国央企上缴红利显然远没有“与国际接轨”。时间上,“央企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才刚刚面临终结。数额上,更是远远落后。170亿元,看上去数额巨大,实则不然。有数据显示,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2193万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170亿元仅相对于税后利润的5%还不到。
国企应该提高上缴红利比例,尽快“与国际接轨”。首先,经过这么多年不交红利,国有企业已经积累了足够的发展资本。许多国企通过改制后,现在已不再需要承担太多的社会成本了。在这种情况下,红利仅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实在太少。
其次,许多国企高利润是靠垄断得来的,这种垄断利润往往又离不开政策上的支持和政府部门的帮助。更何况有些垄断利益就建立在牺牲全民利益基础之上。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理应通过高红利“还利于民”。
再次,国有垄断企业的高收入,已经成为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因素。2000年我国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要消除收入分配不公,就要减少企业自己支配的利润,增加上缴红利就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手段。
时下,一些国企总是动不动以“与国际接轨”为由肆意涨价、提价,然而在涉及企业分红、承担社会责任上,却偏偏忘了这一点,实在不应该。我们期待国企上缴红利上尽快“与国际接轨”,这既是现实使然,也是国企社会责任的必然体现,但愿国企别辜负全民的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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