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稀银
北京市政府将下发2516万元专项资金对包括部属院校在内的普通高校、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生食堂给予临时性补助,以缓解学生食堂正常运转面临的压力,保持饭菜价格稳定。(9月12日《北京晨报》)
据介绍,2516万元补助是按照2006年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生的14%、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90%的比例,每生每月18元计算,补助期5个月计算的。也就是说,这不是补贴给学校的,而是专门补贴给学生的。分配形式变成了只补贴食堂而不直补学生,实在令人遗憾。
其一,市场化下的学校食堂难以真正使用好这笔专补。学校食堂对内承包、对外经营这是不争的事实,即便在补贴后加以控制也难以做到专款专用,哪怕是100%地谢绝了“外客”,那又用什么来严格区分内部教职员工是否享受了学生专补?学生专补变成了学校食补,这对学生是不公正的,对学校食堂而言,也当是承载了不该添加的压力,既要保证饭菜不涨价,又要保质保量,而且还要平衡来自学生之外的“消耗”,他们还能从容使用好学生食补吗?
其二,就餐需求的不同,必然带来学生之间的受益逆差。就以贫困生为例,他们在食堂的购买需求可能要远远小于一般学生,尽管政府给予了他们每月18元的食补,但具体到个人身上可能便会大打折扣。很显然,需求量大、消费较高的学生,最终必然“挤占”了贫困生的利益,这是该专补只补食堂不补学生存在的先天不足。
其三,补贴食堂而不直补学生不利于补贴资金的充分利用。尽管将补贴直接补给学生,会增加若干的工作量,尤其是在人数的核对、资金的运作等方面。但是,补给食堂恰恰是顾此失彼,忘记了这项福利应直补让利于学生的本质。
在北京专补资金尚未分配到位的情况下,改为直补学生还来得及。同时,其它地方的政府补贴还未公开,北京市若能将补贴政策做得更细致更到位一些,则可以起到示范作用,让更多的学生直接享受到政府的这项福利。
补贴高校食堂不如补贴学生
如果政府将专项资金直接划拨给学生,比如将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让这笔钱抵消食堂饭菜价格上涨给学生带来的影响,则避免了“补空”的弊端。与此同时,政府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允许高校食堂饭菜价格适当微微上调,以避免亏损。这样做,除了可以避免政府“补空”的弊端外,还可以避免高校后勤管理负责人在对各个食堂经营者进行专项资金分发时出现以权谋私、分配不合理等现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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