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作者文集
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9月5日,法院
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
,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9月6日《现代快报》)
一起本来并不复杂的纠纷,孰是孰非大可摆事实、讲道理,据理力争。然而现实的结果是,虽然法院做出了判决,非但没有平息事端,反而激起了更大范围的非议。在这里,笔者无意猜测法院的判决是否准确(实际上普通人也根本猜不出来),我只是感到好奇——庄严神圣的法庭之上,法官为什么置证据、证言于不顾,而别出心裁地依据“常理分析”,而这究竟又是什么样的“常理”呢?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时指出,按照常理,如果彭宇没有撞倒老人,他就不应该主动好心搀扶,不应该热心协助送往医院,不应该先行垫付医药费,甚至不应该垫付医药费而不主动讨要。看得出来,法官所谓的“常理”,正是无数人所抨击并致力于扭转的冷漠社会风气。而依据这样的“常理”来分析,则当今社会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诸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撇开彭宇是否真的撞人的话题,这样的“常理”所展示出的冷漠与武断何等令人心寒!
掉在地上的钱包不能轻易去捡,因为有可能是圈套;摔倒在街头的老人不要轻易去搀扶,否则有可能会引火上身。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看法。每次意外乃至悲剧的发生,现场总是不乏一些看客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冷血而麻木,也许会有人想到应该去做点什么,但再三权衡利弊得失之后,他们终于还是出于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而选择了不作为。因为他们深知,“善”并非都能得到“善报”,甚至还会有可能是“恶报”。类似的“集体冷漠症”人们虽谴责了无数遍,但时至今日,冷漠依然在一点一点吞噬着我们的正义良知。或许,我们真的有必要转回头来重新审视一下,那些并不冷漠的人,他们究竟得到了什么?
如果说普通人嗟叹世风日下俨然“常理”是一种悲哀的话,由法官亲口宣布并将此作为判案的依据则令人在无比惊诧的同时,心情格外沮丧。至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助人为乐,为什么那么多父母亲朋身口相传“少管闲事”,以及为什么太多的见义勇为者无奈地被人视为“另类”——因为那样的行为原本就违背“常理”,不仅不容易为他人所轻易接受,甚至还有可能成为自己“过失”的“铁证”。
这注定是一次将会写进法制进程的庭审,其中焦点不仅仅在于法官仅凭“常理”来判别是非,更在于由这种“常理”所流露出的对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冷漠的关系所下的定义。在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大力颂扬雷锋精神,呼唤热情互助的时代背景下,很难想象,这样无情的判决不是向那些乐于助人的善良者兜头泼下的一盆冷水!当此案唯一证人陈老先生在法庭上愤怒疾呼,“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的时候,有此疑问的相信不只是他一个人。这注定是一个不适合雷锋生存的年代,毕竟,雷锋所做的好事,违背了太多太多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并大行其道的“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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