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法官判决应体现“天理良心”!
这样的判决会对彭宇产生什么影响?我在这里也按“常理”推论一番:彭宇究竟是不是那个撞倒老太太的人?我想无非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他撞倒的;第二,不是他撞倒的。而无论是不是他撞倒的,他从法官的判决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决不能做好人,不能采取任何对老太太可能有利的举措,因为这都有可能会成为日后法官做出对自己不利判决的依据。在当时的情况下,最佳的选择就是尽可能快速地离开现场。进入全文
法官怎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们不妨来看看法院依据的是什么“常理”。法院认为,“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其实,这种说法根本不值一驳。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确实存在,但决不等于我们就认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不仅不应被提倡,更应该受到谴责。如果市井百姓在街头巷尾感叹世风日下,抱怨人们不爱做好事倒可以理解,可堂堂国家审判机关,本应主持正义的法官,却以这种非道德的逻辑来判案,就让人不能原谅了。向公众宣传“见义不为,不做好人”的逻辑,公平正义体现在何处?如此判案,不仅在法理逻辑上站不住脚,是不是还有损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呢?进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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