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住房公积金“拒绝”二套房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9月4日《扬子晚报》
符合公平原则
公积金拒绝二套房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打击炒房,而在于维护公平。提到住房公积金的不公平,我们首先想到的也许是缴存数额上的巨大差距,垄断企业职工月均缴存几百元乃至数千元,而普通企业职工最低者才有几十元缴存额。其结果是,高收入者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多次地购房,低收入者能靠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的已经寥寥。因此,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未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积金拒绝二套房是对高收入者使用公积金必要的约束。毕竟,设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让所有的工薪阶层都能受益,而不是为了仅仅给高收入者“锦上添花”。说白了,公积金拒绝二套房,是对职工首次置业权利的保障,这当然更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舒圣祥)
抑制炒房作用有限
南京暂停对购买第二套住房者发放公积金贷款,其用意恐怕是抑制炒房,从而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这样的举措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用商业贷款。两者的差别实在有限。同样贷款总额15万元,还款年限为20年,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8月22日公布的新基准利率,比纯商业贷款利息额少支付28459.99元。如果平均到数十年中去还,并没有增加多少。而如果房价不断攀升,其经济效益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可是对于那些需要改善生活条件的普通购房家庭来说,虽然相差几万,但影响却甚大。因为不少家庭多是省吃俭用来供房的。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国家所做的应该是如何完善,使其让更多的人受益,而不是抬高门槛,让更多的人望而却步。(林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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