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昨日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9月1日南方都市报)
透过滚滚浓烟
,笔者看到的是“火烧深圳”的火苗。
建特区以来,深圳以其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的“窗口”形象矗立在国人和世界面前。而且笔者一直以为,深圳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窗口,它还是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窗口。深圳的形象,在笔者的心中与在不少国人心中一样,始终是美好的。但是,民治街道的这一把火,几乎把笔者对这座窗口城市的美好印象烧得粉碎。
从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中可以知道,这个外来人口聚居地确实是一片违章建筑,那么民治街道执法队拆除违章建筑当然是职责所在。问题在于,七八十名住户对他们的建筑物以其他物品的所有权却是合法的,因为这些都是他们辛苦劳动的合法所得。拆违行动开始前,就应当对拆违给这些住户带来的后果予以论证,并就拆违后对他们的补偿和安置与住户达成共识——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于“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街道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没有任何道理。
早在18世纪中叶,曾任英国首相德威廉·皮特就在一次演讲中,喊出了著名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宪政寓言。我国宪法也对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一个“上级命令”加一把火,就能让七八十人的权利在一瞬间化为灰烬,不能不让人深思。
同时,这件事发生在“以人为本”喊得震天响的时代,发生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又令人不可思议。维系一座城市的发展,不光是金山银山。一座城市尤其是一座戴着“特区”帽子的城市要发展,要充满生机与活力,这座城市的管理者就要有切实的“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与实践,就要尽最大能力尊重、理解、关心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不管他是“土著”居民还是外来户,也不管他是富人还是穷人,更不能因为人家是流动人口而推卸掉自己的责任。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曾经做出了很多“敢为天下先”的壮举,引起的是掌声和喝彩,以至很多地方的执政者纷纷效仿。但这一次,深圳“火烧违章”带的这个头,我们实在无法鼓掌。我们无法想象,当这个方法在全国拆违广泛使用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景,一个脱离了正义只留下“人本”空壳的社会,又怎样能建立起运转自如的和谐秩序。
一把火,消失了一片外来人口聚居地。事实已经发生,无法弥补。但这一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可以降到最低的,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做好善后工作,让那些失去了藏身之所的人们,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深圳这座城市抛弃。如果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选择了含泪离开,那就真的是“火烧深圳”了。(石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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