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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从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权之争,到行政垄断一章被整体删除的传闻,再到反垄断法草案被部门利益搁置推迟审议的“爆料”,直至最高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在《人民日报》上的紧急辟谣,让每一个关注、期待、冀望这部法律的人们的神经,时常被敏感而又缥缈的信息所折磨。

    反垄断法草案是一部命运多舛的法律草案,从起草到审议,历经十三载,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艰难转型;而提交审议之前的风风雨雨,提交审议之后的利益角逐,更是让每一位立法者不得不更加谨慎细致和小心翼翼。我们关心反垄断法,其实也是在关注我们这个转型期的国家推进经济民主的进程,打破行政垄断的决心,破除区域壁垒的努力和维护公平正义、谋求民众福利的愿景和诉求。 >>详细 

链接: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文)

转型中国的艰难一跃

(资料图片)


    《反垄断法》虽然只有57个条文,在世界各国中是最短的,和欧美等国洋洋数十万言的法律文本比较,可能略显粗糙,但它结合中国实际,在实体法方面,除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企业合并,还对阻碍中国经济发展毒瘤的行政垄断行为加以规制,在程序上明确了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承载着中国几代人推进经济民主进程、打破行政垄断的决心,以及破除区域壁垒的努力和维护公平正义、谋求民众福利的诉求,甚至还蕴涵着实现民族复兴的努力和大国崛起的愿景,而《反垄断法》在本次人大表决中无一票反对的法治奇迹更折射出民众对反垄断之举的强烈支持,是中国各界“集体行动的逻辑”,其颁布和实施,是中国制度变迁中的重大里程碑和法治工程的完美“收官”之笔。《反垄断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政府转型,弘扬竞争文化,倡导商业文明,捍卫经济民主,无疑构建了一个维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治初始框架。  >>详细

反垄断立法一大步 市场经济一小步

    从理想主义出发,《反垄断法》虽说只是一把并不锋利的“钝剑”,但当它终于高悬于当今市场和社会之上,业已向市场也向社会包括向国际社会传递出两大新的改革信号:其一,中国有心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努力不但不会停顿,还会继续提速;其二,中国各级政府有决心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型,以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详细

反垄断法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当前,我国存在的垄断现象主要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从本质上来讲是用行政权力抹杀自由竞争的精神,颠覆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与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相悖,其危害性远甚于经济垄断。因此,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反行政垄断成为一种必然。

    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达到人们预想中的那样完美、完全无懈可击才将其推出,更何况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在加入WTO、越来越多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需要我们自己的反垄断法出台。而我国的反垄断法草案实际上已经突出了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反行政垄断,它的正面效应是应该得到肯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反垄断法只能通过和其他法律相配合,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也必须通过同其他相关机构相配合,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整体发展。正如专家所提出的,“不要期待这部法律能解决所有问题,它仅是一部有关微观经济的法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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