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的天花板有一个小孔(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原题:法籍经理为什么会感到时空错乱?
东莞一家法资企业的法国经理Pierre,在开会时,因对员工陈女士回答的问题不满意,便突然发飙,掏出手枪朝天花板开了一枪,在场的员工都吓呆了,最后还是一位机灵的男员工赶紧鼓掌,其他人也跟着鼓掌,Pierre这才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
这一幕,如果不是出现在媒体的新闻栏里,我还以为是发生在“我大清”的什么地方呢。这位Pierre何以如此嚣张?难道他还以为他是生活在法租界里吗?难道他认为他还享有治外法权吗?
公司的员工并不是这一次才知道Pierre有枪并且喜欢开枪的,他们早就知道他有枪,“去年在总厂的五金部里,有两帮工人打群架,一时都没法劝开,后来Pierre朝着天空就是两枪,才把打架的人给镇住”。在中国,普通公民没有持枪证,持有枪支本身就触犯了法律———但这家公司的员工为什么熟视无睹?是根本就没有报警,还是报警了以后警方不采取行动?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答案是什么,Pierre从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中国,他可以自由地持枪,并且可以把开枪作为自己的管理手段,难道不是吗?
其次,警察在接到报案后的态度令人费解,几近渎职。“派出所民警说,由于涉及到外籍人士,需先做完笔录后,向市局反映,确定立什么案,才能再次展开侦查。”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一个中国人这样动不动就“又开枪了”,警察还会这样轻描淡写,不慌不忙吗?如此纵容,难道不是在客观上赋予了Pierre以治外法权吗?
我们很难想象,如果Pierre在同样不能自由持枪的法国,也像在中国这样,腰里别着一支手枪在厂里晃来晃去,开会时动不动就对天花板开枪,公司还敢派他到中国来吗?也许早把他送进疯人院了。很有可能,不,无疑,Pierre所以会感到时空错乱,把东莞的厂区当成法租界,把2007年误认为是1900年,是因为我们中国人惯坏了他:我们没有把他当成是一个必须遵守中国法律的外籍员工,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洋大人”,久而久之,他也就不知今夕何夕,真的把自己当成“洋大人”了。
(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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