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方能显神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里,教育是根本,是“毛”,而制度是“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监督是关键,但必须依托制度的刚性,才能收到实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里的十二项创新成为了反腐
倡廉制度化的指南。制度反腐无疑是近年来一个热门关键词,更是“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程序或行动准则。”作为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一个规则,制度本身就有一种防止腐败的作用。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来看,制度反腐是从源头遏止腐败发生的最佳办法,要反腐就必须建立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声威赫赫的香港“廉政公署ICAC”一直坚持的反腐战略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法律打击腐败”。
在借鉴和总结中,我国步入制度反腐的新阶段。
2003年,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迈出建立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而巡视制度的正式建立则是这个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作为反腐倡廉“总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出炉,更是从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两个方面提出了不少具体制度。而《实施纲要》里“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的要求则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反腐立法已经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于是,我们看到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审计风暴”频起,全国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通,《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当权者头悬利剑,被罩上了“紧箍咒”,老百姓也多了参与反腐的途径。
近日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提出了“八条禁令”,紧接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此番反腐连环举措,直指腐败“新花样”,既打雷,又下雨,有学者认为这“创建了纪律和法律之间紧密衔接、快速过渡的新模式”。反腐法制化将有力地助推制度反腐进程。
纵观近几年中央使出的制度反腐招数,不难发现中国正在编织着一张以制度为结绳的反腐大网。网上的各个结点环环相关,有的放矢。反腐败是一场智力较量,一场殊死搏斗,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制度反腐就是要收紧“监督网”,拉起“高压线”,把腐败滋生的“土壤”和“空气”一一消除,让公务人员循“章”而行,让老百姓“闻腐即反”,让腐败分子如坐针毡。尽管重典之下,腐败基因还在继续“重组”,新的病毒变种仍在衍生,腐败现象愈来愈扑朔迷离。但是制度反腐,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腐败分子形形色色的腐败手法遮蔽视野,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当然,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建立在制度的执行力上。如果制度只是立而不行,或者行之缺位,势必导致制度“大网”出现新的漏洞。因此,制度的查漏补缺,监督的有力到位,降低腐败机会和腐败利益,增大腐败成本和腐败风险,才能使制度有效发挥作用,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于执政党和政府严惩腐败的信任与信心。
从陈良宇落马,到郑筱萸极刑,中央重拳反腐的决心彰显无遗。从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到中纪委八条禁令和两高“意见”的雷霆出击,反腐倡廉正稳步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进程。
反腐之大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制度反腐的目标,更是老百姓的期待。(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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