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峰 作者文集
“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我们单位要副主任医师才有可能达到。医生在这里属于收入中等
偏上的职业,我们都达不到,低收入家庭就更别提了。”看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9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5%。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4.2%的统计数据,云南一所医院的陈大夫觉得有些疑惑。(8月24日《中国青年报》)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遭到民众质疑,是因为许多在岗职工的收入根本没有达到
“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增长如同人均储蓄增长一样,并不能真实反映中国人的财富状况(据报道,中国占20%的高收入者占有80%的存款)。权威数据和民生感受之间的隔膜,隐含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哪部分人带动了平均工资的“大盘”?
事实上,由于地域经济的差距,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工资相差悬殊。同时,行业与行业的工资差距也很大。前不久,北京市统计局在解读2006年全市人均工资的时候,便佐证了这一点:证券业、银行业、法律服务、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
另外,同一行业内的工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如银行行长和高管的工资,是普通职工数十倍;国企老总的薪金,要远远高于普通员工。在这种条件下的“平均”,很难反映多数国人收入增长的情况。网上流传的顺口溜说得好:“楼上有个李千万,楼下九个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李百万。”事实证明,很多人不能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改善。如今年物价的大幅度上涨,许多城市居民都感到快承受不了了,而这部分居民大多收入是在“平均工资”以下。
“平均工资”的另一个副作用是,直接加大了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压力。如按照我国的养老保险缴纳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笔者所在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办法也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显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关系低收入群体养老、医疗保险缴费额,而“平均工资”导致低收入群体最低缴费水平水涨船高,是缺乏科学性的。
客观的看待,平均工资计量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平均而来的工资并不能客观反映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也不能反映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状况。因为,“平均工资”上涨不代表所有人的工资上涨,更不意味着原来平均工资线以下的人会涨工资。相反,“平均工资”的上涨,却有可能导致物价的进一步提高等民生问题。因此,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没多少实际意义,不过是给低收入者戴了个“平均工资”的高帽,给高收入者打了掩护。
这种营造分配和谐幻觉的“平均工资”,不能反映社会真实情况,理应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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