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联联 作者文集
近来,云南省江川县畜牧局以“预防控制疫病传播,保证仔猪质量”为由,派人下乡强行阉割农户的公猪。有的农户
进行阻止,畜牧局的工作人员就把人按住,有农户守着猪圈门,他们则扒开猪圈的墙,农户不在家则砸开猪圈的锁进去强阉。(据8月21日《都市时报》)
在名义上,江川县畜牧局施行的是惠民政策,但在施政过程中,拘禁人身、扒坏猪圈、撬门砸锁、强行阉猪,倒像是强盗土匪所为。正因如此,畜牧局的“善政”并没有获得好评,反而弄得农户们忿忿不平,双方情绪对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封建时代的统治者施行愚民政策,他们把自己看作高高在上的超人,草民则是顽愚不化、只能被驱使的低等群体。愚民统治可以把统治者神秘化、神圣化,使草民失去参政的机会和权利,只能充当逆来顺受的奴隶,统治者则可以肆意妄为。因此,尽管封建时代的统治者天天喊仁政,而事实上却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时至今日,这种愚民政治的思维在一些基层政府还没有完全消除,以行善政为由罔顾民意甚至不惜侵害公民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其实,一项政策是否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看得见的好处,政府部门是否在此过程中存在自己的私利,老百姓是可以感受到和分辨得清楚的,而且也最有发言权。政府部门也只有充分宣传政策的目的和施政的方式,并获得老百姓的认可,才能确保政策的正当性、公平性和在实施过程中不至于变形走样。
江川县畜牧局以“预防控制疫病传播,保证仔猪质量”为由,强行阉割农户公猪,首先是侵犯了公民对于私有财产的自由处置权,再说,畜牧局把农户的公猪全部阉割后,仔猪从何而来?农户们完全有理由怀疑,畜牧局是否借此来垄断仔猪市场。如果是这样,所谓“善政”就变成了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幌子和计谋。
政府总是存在利用权力寻求自身利益的冲动,要保证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就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民意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所以说,尊重民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应该是政府施行善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所谓“善政”都只会给公众带来祸害。
被政府阉割的不仅仅是公猪
“预防控制疫病传播,保证仔猪质量”也不能成为公权侵犯公民个人财产的理由。公猪、母猪、仔猪,都是农民的私人财产,其质量如何,农户自己最关心,并不需要政府部门越俎代庖。对此,政府部门根本就没有肆意处分的权利,政府只可建议农户接受,而绝不能强迫农户接受。
至于江川县畜牧事业局副局长所说的“私养公猪配种违法”,更是无稽之谈。市场经济中,政府不应插手商业行为,否则,就是行政乱作为,就是干扰市场环境。私养公猪是农户的权利,有人愿意花钱选择自家的母猪与私养公猪交配,也是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这种交易中,政府只应监管是否有欺诈行为,是否有强买强卖行为,而不能限制农户替自家母猪选择交配对象的权利。进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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