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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何在
2007年08月14日 08:44:1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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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首先是一个高度尊重和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政府,这尤应体现在当公民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政府机关能提供及时、有效、充分、公正的救济,而不能让本已受到伤害的公民再面临维权成本高昂的尴尬。

    为了一件价值很小的商品,数十次往返于开发商、质量鉴定等部门之间,这样的维权你愿意吗?如果愿意,让你先垫付数千元的质量鉴定费,你会犹豫吗?一旦质量没问题,这些钱就打了水漂儿,你还能“坚持到底”吗?即使这一关关你都能挺过去,也并不意味着就能维权成功———8月10日《法制日报》以房屋质量检测中为一扇窗户的鉴定,消费者需花费2500元到4500元为例,刊发报道指出,维权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难题将房屋质量维权成本越滚越大,已经成为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

    其实,何止房屋质量,高成本挡住消费者维权路的现象在其它消费领域同样存在。譬如,在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用电问题上,倘若你认为电力公司配给你家的电表计量不准确,就得把电表拿到计量部门申请检测,而几千元的检测费需要你先行垫付;至于价值一两百元的衣服,其质量鉴定费需要上千元;价值几百元的手机,其质量检测费需要数千元。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与此同时,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还表现在诸如取证难、投诉难、查处难、诉讼难、赔偿难等多个环节上。比如当消费者将侵权厂商告到法院时,投入大、耗时长而胜诉难,以及“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现象不在少数。对此,“降低维权成本”已成为近年来公众舆论的一个强烈呼声。

    分析消费者维权成本缘何居高不下,答案并不复杂。目前我国承担各种商品质量检测和鉴定职能的组织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行使行业市场监管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二是被政府部门委托或许可拥有相关检测鉴定资质的中介组织和企业法人。对于前者来说,无论是受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投诉,还是根据消费者要求对涉嫌质量低劣的产品进行检测鉴定,都是不折不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对后者来说,尽管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非其法定义务,但其所承担的检测鉴定工作却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延伸,其对消费者所提供的商品检测鉴定服务收费价格理应受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监控。也就是说,不管承担商品检测鉴定的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中介组织或企业法人,其检测鉴定收费都不应当沦为赤裸裸的市场行为,便民、利民、公益性、服务性应当成为这种收费行为所秉持的主导价值。

    因此我们说,消费者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背后,是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救济观念的缺失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不到位。法治政府首先是一个高度尊重和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政府,这尤应体现在当公民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政府机关能提供及时、有效、充分、公正的救济,而不能让本已受到伤害的公民再面临维权成本高昂的尴尬。

    由此考量,在如何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首要的是行政观念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责任意识的确立。而降低维权成本并不意味着会引发消费者权利的滥用。相反,只有当我们有效解决了维权成本居高不下背后的问题,消费者维权行动方能真正步入法治的轨道。(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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