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锐
据《新快报》8月8日报道,广东湛江华侨管理区作为扶贫单位斥资千万建办公楼的事件,在被媒体曝光后已经“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当地政府业已开始对该办公楼是否违规建设展开调查,并且已经有官员承认“该办公楼建设的确存在超
出预算的问题”。
媒体监督得到了行政部门的回应,问题得到了查处,这是媒体的幸事。但是这种总是跟在媒体后面的彻查,却反映出多重制约机制的失效和制度监督的悲哀。
报道中提到,媒体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今天一上班,就根据相关的报道内容对事情展开了调查”。这与许多媒体曝光事件的后续发展几乎如出一辙,但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事件一经曝光就“高度重视,连夜开会”的有关部门,你们早干嘛去了?媒体得到群众举报,做出了报道,可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上级单位却总是装聋作哑。拿本次事件来说,从2002年立项到2007年竣工,整整五年时间,各职能部门都默不作声、无所作为,可是,在媒体报道后,一天之内就进行了彻查,这究竟该令人高兴,还是该让人悲哀?
公众听惯了事后的“决不姑息”,可问题是多重的刚性监督为什么就不能在媒体之前发挥作用,制止这类事情发生呢?在许多地方,人大和政协对政府的监督作用薄弱,没有人大代表的质询与追问,公权力就少了一层最重要的制约;群众监督大多也是失效的,被阻塞了的官民互动,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反映,或者即使有幸上达,也被各部门之间的“踢皮球”化解于无形;同级的审计、审批部门制衡照例也是失败的,兄弟单位的拉拉扯扯,加上“谁都不干净”的现实也只能眼睁睁让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
其实,即使在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一方面在查处,另一方面也在推卸责任,都表示自己对“对办公楼超标问题没有实际的执法权力”。面对这样的推诿,媒体又有何能力对事件的查处进一步发挥作用呢?
“扶贫单位斥资千万建楼事件”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个案,“一定彻查”的保证与“高度重视”的姿态之下,总会有一个让各方面说得过去的结果。关键是,对于总跟在媒体后面的“后知后觉”, 对于刚性监督制度的失效,我们必须进行认真的反思。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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