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暴利的真实面目一天天“走光”,老百姓恍然明白,原来“还贷”的借口,不过是很多收费公路攫取暴利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有一种现象,百姓总算看出一点门道儿。那就是收费公路监管失守,似乎“永远也还不完贷款”,天天打着“还贷”的旗号理直气壮地坐收高利。但随着暴利的真实面目一天天“走光”,老百姓才恍然明白,原来“还贷”的名头,不过是很多收费公路攫取暴利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暴利总喜欢找一块遮羞布,以为这样就可以避人耳目———像一些提供公共产品的垄断巨头经常拿“成本上涨”要求涨价,以便继续合理地维持它的暴利;像不少公共服务机构,动辄傲慢地搬出“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为不断扩大收费项目“正名”,暗地里却转化成自己的高福利……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遮羞布,一度遮住了真相,蒙蔽了百姓。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其实早在2000年就已还清贷款,而且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照理说,该路段早在3年前就应该停止收费,但由于其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悄然变身“经营性公路”,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把收费权转让给了企业,根据政府还贷收费期最长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最长25年的有关规定,该路段的收费期被自然地延长了10年,可到2029年。一位人大代表指出,该路段如果真的到2029年才停止收费,收费时间居然长达42年。荒唐的是,大多数百姓不仅不知晓个中内情,相关部门2002年在答复这位人大代表的询问时竟称:京石高速公路贷款11亿多元,目前尚有8亿元没有还清。主管部门竟然替收费公路故意隐瞒利润,继续包庇经营者以“还贷”理由牟取暴利。
拿“还贷”当遮羞布,早已成为很多收费公路攫取暴利的宝典。暴利有多高?审计署前不久公布的报告用翔实的数字表明,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所得高出投资10倍以上。然而,一些收费公路的经营者仍然“诉苦”收费不够还贷,暗中隐瞒早已还完贷款的事实,害怕落入自家囊中的暴利见光,因此想借一块遮羞布,好糊弄和欺瞒百姓,继续坐收过路钱,把收费公路当成“摇钱树”、“印钞机”。为什么呢?因为国家明文规定,只允许收费公路有“合理回报”。所谓的“合理回报”显然应该是“微利”,至少肯定不是“暴利”。倘若不给暴利披上一块遮羞布,很多收费公路存在的高额收费、无限期收费就会显得理不直气不壮,就可能被停止收费,丧失“不合理回报”和暴利的空间。
细细想来,暴利的遮羞布就好比“迷魂大法”。然而,再漂亮的遮羞布也只能迷惑百姓一时,因为赤裸裸的暴利不是找一两块遮羞布就可以包藏住,它不断逐利的触角总会暴露贪婪的本性。遏制暴利,就需要先把它们身上围着的遮羞布扯下来。尽管暴利的遮羞布深谙变术,变化多端,有时候极难辨认。不过,只要强化信息公开,强化听证程序,暴利最终无处藏身。
照理说,既然是“收费还贷”,是拿老百姓的钱建路养路,老百姓对收费公路就有必要的知情权,收费公路就必须每年或者每季度向老百姓告知必要信息,包括收费情况、还贷进度,还需要收多少年,投资回报多少,每一笔账目都应该清清楚楚。然而,收费公路对老百姓来说,一直是个谜团,一直存在着几笔“糊涂账”,一年收了多少钱不清楚,多少钱用于还贷不清楚,收费何时到期更不清楚。遇到重大问题、重大变更,比如延长还贷期,转让收费权,提高收费等等,基本上都绕过了“听证关”。正因为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刻意隐瞒和百姓的“不清楚”,才使暴利公然披上合理的外衣。
当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还将继续存在。因此,更要防止“还贷”成为收费公路攫取暴利现象的繁衍。不把收费公路的账本亮出来,收费公路的经营者断不会轻易除去暴利的遮羞布,也不会主动停下贪婪的黑手。收费公路能不能及时还清贷款,及时停止收费,要看百姓的知情程度。没有百姓的知情度,收费公路的暴利盛宴恐怕不那么容易谢幕。只有百姓的心里有数了,盯紧了收费公路,撕掉了遮羞布,收费公路才会竖起“倒计时”牌,才会回到“合理回报”的状态,回归公共产品的角色。(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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