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改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缺乏国家立法保护的状况,对于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会面临50万到100万元的罚款,个人面临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日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7月27日《新京报》)
罚款“50万到100万”或“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这很可能给一些奸猾的商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为了利润,一些开发商会肆无忌惮地损坏或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然后拱手给执法部门送上“50万到100万”罚款。甚至,一些开发商为了使开发保险些,跟政府部门套近乎,在“50万到100万”罚款这个幌子之下,顺理成章地上演一出开发商出钱,政府部门获利,并最终形成“官商双赢”的大好局面。也正因为有这个“50万到100万”的罚款存在,使得外部监督无法对其损坏或擅自拆除历史建筑行为,给予更多的阻止和质疑。
一些政府主管部门跟开发商共同进退,谋取利益,这是一个莫大的隐患,如果我们的《历史保护条例》给予过低的惩处,将会使这种糟糕局面加剧。□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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