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炳水 作者文集
重庆市江北区江溉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指挥长传志福(副厅级)受贿案,经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传志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传志福所
获赃款中的大部分被他用于“跑官要官”,但他没有想到,收了他290万元的赵某竟是一个骗子,近日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2007年7月22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贪官遭遇骗子上当受骗的新闻时有发生。那么骗子的“诱饵”何以总能引贪官“上钩”呢?
首先,源于一些官员投机的人生轨迹。一个凭能力、靠实干成长起来的人,他成天想的是工作与事业,即便偶遇一些意外的佳缘或贵人,也断然不会心生攀龙附凤之心,更羞于出现问题之后,还四处托人寻求保护之意。面对这些人,骗子的骗术再高明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相反,一个信奉关系至上、权力通天的人,他成天想的往往就是如何拉关系、找靠山了,即使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总想四处走动企图能够高攀上。面对这样的人,即便骗子的“诱饵”再“臭”,骗术再笨拙,也会屡试不爽。
其次,源于一些官员的心虚和“饥不择食,荒不择路”的茫然侥幸心理。一些虚假的承诺、一些飘渺的“关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骗局,然而一些贪官尤其是事发后的贪官,却往往将它看作茫茫大海中的一根“救命草”。既然他们一开始就认为自己遇上了“贵人”,所以也就一直恭敬地奉骗子为上宾,言听计从,献上财物上当受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种试图通过寻求“保护伞”而规避法律制裁的做法,只会让自己陷入“上当受骗”与“牢狱之灾”的双重境地。若要保持一世清名,免遭法律制裁,秉公执法,廉洁用权才是根本。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警醒的问题:如果这些收受钱财者其身份和特权是真实的,那这类案件还会曝光吗?当前这类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的现象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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