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飞 作者文集
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7月8日播出的“纸馅包子”报道被证实为虚假新闻。7月19日,中国记协发出通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代表全国广大新闻工作者对制造虚假新闻的行为表示谴责,要求新闻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杜绝虚假新闻。
“纸馅包子”虚假报道出笼后,加上各地媒体的转载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在“纸馅包子”真相大白,当事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教训十分惨痛,值得认真吸取。
这则虚假新闻与通常我们所接触的虚假新闻不同,一般的虚假新闻往往是由于记者不深入采访,捕风捉影和道听途说导致失实,而“纸馅包子”事件则是新闻从业人员蓄意、恶意的造假。问题是,这样的蓄意恶意造假为什么能够轻而易举地出笼呢?报道说,原因在于“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对该报道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不过,笔者认为,“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那是说轻了,实际上是“管理制度虚设”。近年来,虚假新闻时有出现,不胜枚举,成为一种社会公害。要想避免,就必须规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把关。
既然有管理制度,为什么“执行不力”呢?显然是“执行人”失职渎职。过去在对待虚假新闻的处理上,往往只对具体采编人员给个“说法”了事,而“头儿”们则一推六二五,成了没事人。如此缺乏责任和风险意识,他们怎么可能严格把关?为了惩前毖后,严肃纪律,希望“纸馅包子”虚假报道能在北京电视台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让相关责任人为自己的“执行不力”付出相应的代价。
坊间有一句俗语,叫作“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大凡调查取证工作,一般都是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这是一种预防造假的有效程序。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新闻事件的采访,最好要由两人以上的记者共同完成。“纸馅包子”虚假电视报道竟然是由一个人单独采访录制完成,不出事才怪。也许有人要说,“纸馅包子”的始作俑者是个“临时人员”。我以为,这并不是出现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换上资深的“正式人员”,制约不力、管理疏漏,在目前的媒体竞争环境下也有可能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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