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平 作者文集
2001年至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资373亿元,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今年则投资100亿元,实施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
活条件、扶贫开发、城乡医疗保障、就业等10项民生工程,这一投资额占到全区财政总收入的1/7。(据7月19日《人民日报》) 财政收入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不论是国家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在用于发展生产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都会涉及到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再分配。内蒙古将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用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这对于一个经济发展还相对不发达的地区,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这几年,国家在财政收入分配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关注困难群体的民生取向日显突出。地方财政能否响应国家号召,在财政收入的使用和分配上也来个重心向下,是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一个考验。
人们常听到地方财政是“吃饭财政”,即财政收入能保全地方公职人员的工资就不错了。在这些总是喊穷的地方,要发展 “民生工程”,不是喊囊中羞涩,就是千方百计向上伸手。可奇怪的是往往就在这些地方,进出机关的车子一辆比一辆豪华,楼堂馆所一幢比一幢气派,用公款搞吃喝招待比谁都大方。试问,这些地方还敢把财政用于民生工程投入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一下吗?
随着财政预算决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各级地方财政会给予民生越来越多的关注。关注民生,不在于挂在口上,而在于能否拿出真金白银、拿出实际举措。一个地方的财政为民生工程投入了多少,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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