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作者文集
在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大兴庄村,离村委会换届选举还有一周时,电线杆、垃圾桶上到处都是醒目的买卖选民证“广告”,甚至有村民直接在自己大门上“明码标价”:谁拿选民证,必须交600元,二话别说。有村民说,“我们这里的选民证跟股票一样,一天几个价。”日前,大兴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揭晓。曾在候选人选举中高票当选的群众候选人陈刚最终落选;现任村委会主任李成祥再次当选。(7月16日《新京报》)
这场因候选人互指对方“买卖选民证”而推迟了半个月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虽然已经在20多名警察和保安的维持下顺利结束,但是“像买卖股票一样买卖选民证”这一现象,仍有梳理一番的价值。
应该说,买卖选民证本身并不新奇。近年来,基层选举“贿选”新闻时有耳闻。然而,将选票比喻成“股票”确很值得玩味:卖选票的人无疑是“看空派”,而买选票的人肯定是“看多派”。在卖选票者看来,将自己手中的选票投给谁与自身利益无关紧要,还不如兑换成眼前的现金,落袋为安划算;而在买选票者眼里,为了获得职位付出这点成本是值得的,这个职位所能带给自己的收益预期必然要远远大于今天付出的成本。
有人说,村民买卖选民证,原因在于村民的民主意识淡薄,不珍惜自己宝贵的民主权利,要根治此类“变质民主”,应加强对贿选的打击力度。但笔者以为,这些并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村民投出的一票在多大程度上会带给自己实际的利益。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村选举无论选民把选票投给谁,又无论谁最终当选,最后的执政结果总是归于“趋同”,就像封建王朝的朝代更替一样,谁来干结局都差不多。既然不论谁当选,选民都很难得到好处,村民们自然会倾向于出售手中的选民证,换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所谓民主,从来都不是一次性买卖,而应该是持续的、无处不在的权利表达和权力监督。可是我们的基层民主,仅仅体现在选举的时候,一旦选举结束,选民就被放到一边,连村民代表会议都得由村委会来召集,否则就不能召开。这就导致很多候选人在选举的时候信誓旦旦,而一旦上了台、掌了权就全然变了样。小小一个村官,就能出到600元一票的价格,可想而知其中的油水有多大。
“后选举时期”的权力制约问题得不到解决,选举承诺的实现缺乏评价机制和约束机制,选举时候的所谓民主就会大大贬值,而不值钱的民主必然变质。这恐怕才是“买卖选民证”问题的实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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