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新(经济学博士) 作者文集
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收入却相差好几倍,只因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临时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同工同酬”调研了43家大型国有企业,
发现所有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山西一家国有企业,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实际收入差距甚至高达10倍。(《人民日报》7月16日)
将员工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此为“用工双轨制”。双轨制的实质是“半计划、半市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用工双轨制与产品“价格双轨制”一样,其出现和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已基本确立、双轨制逐渐淡出历史视野的今天,依旧实行“同工不同酬”不但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且还明显有违国家法律——我国《劳动法》第46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而将员工分成三六九等,按身份进行薪酬分配,这无疑又是一种身份歧视,会严重侵犯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些道理用人单位并非不明白。而他们之所以依旧实行“同工不同酬”,自然是基于利益的考虑:一方面,“同工不同酬”可以大大减少薪酬开支,降低用工成本;另一方面,那些掌控着社会资源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不肯让体制外的人分享体制内的好处。结果导致“用工双轨制”成了剥夺一部分人正当利益而维护另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利益的工具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基本确立和“铁饭碗”的打破,一般单位的员工不应该再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但当下一些单位的“临时工”之所以依旧大量存在,“正式工”仍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事实上仍捧着“铁饭碗”。事实表明,在打破“铁饭碗”方面,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留有许多“死角”,而且越是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如垄断企业),其用工制度改革越是滞后,事实上手捧“铁饭碗”的人越多,“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越严重。
“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大量存在,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法律不完善,而在于用工体制转轨不到位。因此,要扭转“按身份分配”,实现“同工同酬”,重要的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促进用工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彻底打破正式工手里的“铁饭碗”,实行全员聘任制,从体制上消除员工的身份差别。否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就遥遥无期,社会公平与和谐也就难以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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