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 作者文集
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对公务车超编、超标配备等问题进行规范和改进,其中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
轿车。(7月16日《新京报》) 最近各省都在陆续出台公车配备控制标准,这对于公车消费越来越豪华的趋势来说无疑是一种约束和遏制。然而,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关于公车配备标准,国家早在1999年就发文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出台的公车配备控制标准无非是对国家规定的重申。那么,对于这些规定,为什么在地方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呢?
在笔者看来,中央文件得不到认真执行,固然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规章制度的敬畏,无视制度权威,随意践踏制度,同时对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督有关,但真正根源我认为还在于红头文件固有的缺陷,换句话说就是,机关装备没能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是深层原因。
红头文件是党政机关日常管理中传达精神、规范行为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和载体,它具有迅速、灵活、规范和见效快的特点。但它也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即红头文件变化快、规范简单且不完整,内容有时不够严谨,其规定往往不能涵盖所有情形,而且只强调行为规范,而缺少甚至根本没有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罚规定,这给红头文件的全面贯彻实施带来许多问题。
就拿公车配备标准来说,1999年的中央文件总体上看还是比较可行的,严格依文件执行是能够有效控制公车超标配备等违规行为的。但它毕竟只是一个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本身的易变性,加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公车改革,因此八年前的中央文件在人们的心目中也就不够权威了。其实,严格来讲,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价值呈明显下降趋势,而汽车性能和配置却呈进步趋势,这意味着今天同样价位的汽车比起1999年来,更加豪华高档了。即使仍然沿用1999年标准为机关配车的话,事实上也已“超标”了,这本身也暴露了红头文件的缺陷。
事实证明,红头文件难以控制党政机关日益膨胀的成本需求。除了公车配置外,在机关配备方面还有机关办公楼、官员办公室和机关培训中心、招待所等设施,都存在着严重超标问题,虽然经中央的三令五申,仍然难以遏制奢华趋势。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机关装备法制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机关装备法制化意味着不仅各级党政机关都有不同的装备配备标准,意味着装备机关所需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取、使用及最后决算程序都要法制化,而且还意味着明确机关配备的法定监督主体,将全部过程纳入法制监督轨道,并辅之以严格的问责制度,既增强了机关装备标准的权威性,也能有效遏制机关和官员超标配备的欲望,从而为控制行政成本提供刚性规范和保障。
鉴于近年来党政机关各类装备的不断奢华,行政成本的急剧上升,党政机关配备进行法制化改革的要求日益迫切,这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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