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 笛
7月1日,湖南某网站出现一封举报信称,2006年10月25日,未经统一公开考试招聘,47人被调入新化县城管局,其中包括县城管局局长夫人、相关领导亲属甚至保姆。这些人的调入据称经过县政府相
关领导“认可”。近日,该局一副局长证实了该举报信所反映的内容。(7月14日《新京报》) 在就业紧张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就业岗位无疑是稀缺的资源,为体现公平公正,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2006年1月,人事部还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强调了"凡进必考"原则。然而,新化县城管局却公然违反制度规定,将城管局异化为官员的“自留地”。
我们一贯要求党政机关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新化县城管局这种做法,不但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行为,而且还背离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诉求。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其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而新化县城管局违规进人,无论从哪个层面审视都明显有悖这一点,并使得原本公正、有序的公权力,在官员的藐视下却发生质的变异。
其实,无论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在不违背回避等相关制度外,在公平公正原则下,亲属参与招聘也是可以的。而机关事业单位也往往是本着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原则来选拔人才的。然而,新化县城管局做到这一点了吗?不但没有而且还出现一些怪异的现象:一些经过城管局暗箱操作招录的官员亲属却只拿工资不上班,如新化县公安局原局长之子刘鹏飞虽然在编,但却在外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难怪有人称新化县城管局是一个“家族单位”。
当然,在这一事件中还有一些值得追问的问题:面对新化县城管局的违规现象,该县有监督权力的纪委、人大、政协、编制办等部门,为什么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和向上级部门检举?程序正义被突破,监督部门却“默默无闻”,这难道正常吗?这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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