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 作者文集
近期,兰州一些牛肉面经营者提高价格,引发了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工商局等五个部门出台限价令。全国各地媒体纷纷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在笔者看来,人们高度关注兰州牛肉面限价,并因此产生巨大争议,其关键不只是兰州牛肉面该不该涨价、该不该限价以及牛肉面经营者的权利如何保障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如何遵循市场规律,采取什么方式切实保障民生。
由兰州牛肉面涨价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全国范围内正在发生的猪肉价格暴涨事件。应当说,猪肉涨价无论从影响范围还是影响程度上,都比兰州牛肉面涨价更为严重。但在具体应对问题上,中央和兰州地方的职能管理部门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措施。中央主要采取了鼓励生猪生产、增加市场供应的方式,抑制猪肉价格继续上涨,并为防止市民恐慌,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国家在实事求是地解释价格上涨影响因素的同时,努力提高生活保障标准。虽然猪肉价格目前暂时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但并没有引发秩序混乱和强烈不满。而兰州地方管理部门则采取了限价的方式抑制牛肉面价格上涨,此举不仅在当地市民和经营者中引起争议,而且在全国范围内遭到质疑。
其实,中央和地方分别面对猪肉涨价和牛肉面涨价所采取的不同措施,从行政管理理论上讲,各自体现和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中央采取的是“服务引导”的管理方式,而地方采取的则是“强制服从”的管理方式。一般而言,政府管理既需要“强制服从”也需要“服务引导”,但不同时期各有侧重。传统上,政府对社会成员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前者,而随着民主法治的进步,政府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后者要逐渐占据主要地位。这不仅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保障市场主体平等自由竞争的需要,也是尊重社会成员主体地位、保障人权、实现公民法人法定权利的需要。因此,非强制手段正被大量采用并逐渐成为行政行为的主流。
具体到猪肉涨价和牛肉面涨价问题上,中央政府采取的措施显然是顺应现代行政管理潮流的,而兰州地方职能部门采取的限价措施则违背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引发争议和遭受质疑是必然的。从深层次上讲,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仍然未能较好地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仍然在用传统落后的管制手段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
说到底,面对商品涨价,一限了之,多少有点懒政的嫌疑。毕竟,不分青红皂白,不顾相关各方利益得失,发一纸限价令,比起充分调研市场,在弄清涨价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措施,进而控制价格上涨,要容易得多,也简单得多。但如此简单化的措施则很可能伤害经营者的积极性,当他们没有利润可赚的时候,只好退出经营,最终让该行业萧条冷清下去,受影响的还是广大消费者。

从“限价”成风看权力退出市场之难
限价对百姓来说真的是一件大好事儿吗?限价之初,可能会有一些好处,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大大的不妙。就拿成都的猪肉涨价来说,大涨的主要原因是猪源紧张。供不应求导致涨价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而且价格调节供求也是市场的基本功能。本来,猪肉价格的大涨可以刺激生猪的饲养从而扩大供给并达到新的供求平衡,如果强行限制猪肉的价格,就会破坏市场的调节功能,要么生猪饲养业进一步收缩,要么猪源流向没有限价的地区,其结果必然是猪源的持续紧张甚至更加紧张。东西便宜,但就是买不着——这种状况,人们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体验得够多了。
兰州市物价局口口声声说,根据调查,近期兰州市牛肉面的涨价幅度达到20%,而原料的涨价幅度没有这么高,所以牛肉面涨价“过高”,应该限价。在兰州市物价部门看来,某种产品上下游各个环节的价格调整应该是同步而且同幅的,而且它们清楚地知道商品的成本、利润乃至供需状况……既然如此,一切都可以计划好嘛,还搞什么市场经济呢?政府总觉得自己比市场聪明,这是二三十年计划经济留给中国人最大的教训,也是中国决心实行市场经济的直接原因,可是现在屡屡出现的限价行为却又踏上了过去的老路。进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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