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京石高速上的杜家坎收费站,大小车辆停车交费。记者范继文摄 来源:京华时报
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认为,根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京石高速北京段应停止收费。不过,代表的建议
并没有得到肯定的回复。(7月6日《京华时报》)
中国的公路收费近年来问题多多,备受诟病。前些日子,有人质疑某些收费公路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太好太高,导致收来的钱不够养活公路收费人员。现在,以京石高速公路为典型的一些公路,明明所收费用已经还清贷款,却仍旧在不停地收费。不管是哪种情况,对过路的车辆司机来说,公路收费就像眼前不停延伸的公路一样,让人永远都看不到尽头。
首先,我们应该感谢像李淑媛这样的人大代表,始终牢记自己的代表使命,通过自己十几年的奔走呼吁,让我们看到了收费公路收费背后的一些内幕和真相。否则,作为千千万万高速路上的缴费人,我们至今只能被蒙在鼓里,别人要多少,我们就给多少;别人要收多久,我们就得给多久。
关于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收取通行费问题,中央是有明确规定的。按交通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收费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只许用于偿还贷款和收费公路、公路构造物的养护及收费机构、设施等正常开支,绝不允许挪作他用;贷款还清后即停止收费。“贷款还清后既停止收费”,这句话简单明了,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那为什么京石高速公路截至2004年的收费就已经还完银行贷款,并且还有近6亿元的节余,收费却一直都在进行,而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呢?这笔钱又去了哪里呢?
对于这个问题,北京市交通委称,负责京石高速收费的首发公司担负着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和规划新建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通过依法收取通行费偿还贷款,还贷压力很大,同时还要保证必要的投入以维持高速公路正常的运营、养护需求……对于这样的回答,李淑媛代表很不满意,被收费的人肯定更不满意。国家对于收费高速公路的政策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也就说,贷款修的这条路,就用这条路上的收费来还贷,你总不能说我用这条路上的收费来建设北京市所有的高速公路吧?那为什么这条路收费了,其他的路同样也要收费呢?要是按照北京市交通委的解释,京石高速路的收费恐怕只能用遥遥无期来形容了。因为北京市的道路交通建设日新月异,钱永远都不够花。
让人略感欣慰的是,今年5月底,《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提交北京市人大进行第一次审议。草案中提出,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按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告。草案还规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外,应当全部用于偿还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但愿这能成为解决京石高速路收费永无尽头的一个契机,搬下长久压在广大司机心头的这块石头。

谁让“收费还贷”失信于民
公路不是“私路”。作为公共产品,人们通行时还要交“买路钱”,公路还姓“公”吗?退一步讲,在现有的国情下,收费偿还公路贷款,公众大都积极配合,但问题的关键是: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严重不透明,各种相关信息根本不公开。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公众有权知道路桥贷款的清偿规划、收费中用于偿还国家贷款的比例,更有权就相关收费要求举行价格听证。比如说,贷款一旦还清银行,就应立即停止收费。而在这些问题上,有关部门缄默的态度,显然是非常不正常的,如此变相“渎职”,是“收费还贷”变成真实谎言、闹剧的根本原因。进入全文
公路变成印钞机“高价公路”何时休
“高价公路”不仅使社会负担加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还容易孳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存在权钱交易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收取的通行费使用相当混乱,除了还贷以外,提取的管理费用比例过高,不乏存在把收费用来盖家属楼、发放不当福利补贴等行为。这些情况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希望国家能够重视“高价公路”带来的各种严重社会问题,使条条承载着国家经济运转的“血管”真正畅通起来。进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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