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Z 作者文集
教育部7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情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不提倡媒体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 (《中国新闻网》7月3日)
尽管王旭明发言人的本意是希望媒体多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通过这种正式的渠道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问题,不过笔者还是觉得无论从法理还是道德层面看,媒体报道“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在现阶段未尝不可。现代社会中,媒体是传递民意民情的重要载体,既然社会上存在贫困生上不起大学的现象,媒体就理应为之鼓与呼,协助贫困生通过舆论宣传获取社会捐助,从而顺利走入大学,这是媒体的责任。如果国家的助学政策能够及时有效地覆盖每一位贫困生,如果教育部门能够公开承诺确保每一位贫困生都能获得资助而不致于失学,媒体不报道也罢。可现实却是,我们现有的社保水平和政府助学能力尚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在有的地方还难以真正贯彻落实。
给社会救助保留一条爱心通道,这不但是对政府部门教育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在媒体报道下,也给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提供了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弘扬了“一人有难、众人来帮”的传统道义精神,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社会道德向好的方向发展。
在笔者看来,呼吁社会捐助是贫困生的正当权利。贫困生有理由、有权利走出家庭的局限,为保证自己的受教育权而面向全社会求助,而通过媒体求助是相对快捷、有效的途径之一。这种贫困生充满自救欲望的权利表达,媒体、贫困生、社会爱心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合情合理,在现阶段有存在的必要。或许,贫困生呼吁社会捐助的新闻,容易让大学收费过高的问题再次引发社会的关注、甚至是批评,但这恰恰有利于职能部门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履行教育改革中的政府责任与发挥民间力量献爱心助学,这两者并不矛盾,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要因为贫穷而失去求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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