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设专章对“公平就业”进行集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由此可见,女性的就业难问题已经严峻到需要靠立法来保障的程度。
年初,我所在的单位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时候,一位负责人对准备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很直接地说:“我们不喜欢收女大学生,比如,在计算机房工作,一开始怀孕就要远离机房,直到休完产假,大约有一年半时间的空当,而这工作又不能让别人顶替。”但是,同样身为女性的她看着面前清一色的若干女大学生,又很无奈地说:“你们还是先准备面试吧……”
家有女博士,貌美如花,又学富五车,实在是女人中的极品,为了能够留在她曾经就读过的那一所全国排名前列的大学教书,一直勤奋努力,30多岁了尚不敢要孩子。今夏,终于博士毕业了,以为可以松一口气,回母校应聘,不料,两年前还招收男硕士毕业生的那所大学如今拒绝她的理由是:现在,我们只收博士后。这让一直紧紧追随学历脚步的她沮丧不已:真想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她疑心,是否因为她是女性;她又疑心,就算她放弃要孩子的念头,继续花时间搞完博士后的研究,他们是否又要将门槛提到“洋博士后”,或者“博士后之后”?
她的博士老公不愿意她浪费才华做居家女人,所以当另一所历史悠久,闻名遐迩的大学同意录用她的时候,面对学校提出来的一系列苛刻要求,她只能无条件地照单全收。一算时间,要孩子,又不知是哪年哪月的事情了。
今年高考发榜,北京市文理两状元均为女生,福建省的文理两状元也都是女生,还有其他省市,估计状元为女生的也不在少数,忍不住感慨:我们曾经很熟悉的一句话“妇女能顶半边天”。如今,在学业、工作上,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断在超越———超越自我,超越男性,顶的何止是半边天?但是因为自身的生理结构,注定了她们要承受比男性多得多的来自生育、家庭、工作的压力。
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考虑问题的不同角度,产生不同的利益,导致不同的声音,任一角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扬此抑彼,或抑此扬彼都有偏颇,都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看来如何协调好用人单位与女性就业之间的矛盾,实在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唯希望有那么一天,社会对妇女就业的态度真正能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让女博士、女硕士、女大学生,以及广大的女性们不再为就业而烦恼。(李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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