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娇健 作者文集
6月15日,保监会下发《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后,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推出相关调查,截至22日零时,共
有5861人次参与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95.3%的网友认为交强险保费浮动比率的设置不合理,并且有66.2%的网友认为该办法有利于增加保险公司收入。同时,调查显示有53.1%的网友,在一年内有违章记录,也就是说有超过半数的车主享受不到该《办法》所带来保费下浮的奖励。(6月23日《人民日报》)
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这修正了统一费率中存在的“让‘好’司机为‘坏’司机买单”的不足。此前上海就已经执行了浮动费率,在国外这种情况也很普遍。但为什么一个好制度却遭到如此多公众的质疑和反对呢?
按理说,保监会是没理由为保险公司创收,终归民意这一关并不是那么好通过。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一制度的制定不够科学,严重脱离实际。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2006年北京市交管局组织的“北京市民千日无违章”比赛开始的一年里,所有报名承诺三年不违章的车辆中,有四分之三的车辆在一年内就“破了戒”。而且截至10月份,在北京282万辆机动车中,遵章驾驶的车辆仅有0.4%。那么,真正能够受到“奖励”的又有几位司机呢?
另外,从监管执法层面看,现在交管部门越来越开始采取各种高科技手段了,像电子测速、电子眼等,广东省甚至已出动直升飞机配合查车辆违章了,驾驶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记录在案。此外,部分交警热衷于“抓违章”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据报道,去年东莞市约100万辆机动车就创造了3.8亿的违章罚款。
而且尤为关键的是,在当前一些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基础设施较差的情况下,一些机动车辆违章其实难以避免。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制定这样的浮动费率制度是不是过于脱离实际,且有失公允了呢?
让“好司机”享受优惠费率,肇事司机受到加费处罚,从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来说是必要的。但无论如何,这种制度的设置必须结合现实情况,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否则不但与事无补,还会遭到公众的普遍质疑,甚至还落一个为保险公司创收的坏名声,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这一点,保监会考虑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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