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英 作者文集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曝光“安全帽合格率不容乐观”,大部分伪劣头盔、安全帽都是采用垃圾塑料袋回收再生制成,根本不具备安全性。
记者日前走访珠海市多家劳防商店,发现大量安全帽价格低廉,做工粗劣,且并未贴示国家规定的“安全帽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专家提醒,购买安全帽时一定要谨慎留意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是否合乎标准。(6月18日《珠江晚报》) 应该说,专家提醒购买合格安全帽是必要的。因为,高危行业戴安全帽是一项硬性规定,保障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离不开合格的安全帽。然而,面对大量价格低廉做工粗糙的伪劣安全帽充斥市场,笔者认为,仅有专家善意的提醒是不够的。在当下的语境中,消费者已经习惯了某些部门动辄发布的警示,而这些部门通常也认为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后,就算完成了工作,可以免责。然而,笔者认为,发布消费警示应该是管理部门在一个时期内彻底整肃市场后采取的辅助手段,而始终保障有一个满意、安全的消费环境,才是有关政府部门最重要的职责。
就拿安全帽来说,最终的大量使用者是工人,但一些建筑企业只考虑降低成本开支,选用那些价低质次用品,而工人的安全或生命保障则不予考虑。工人虽然希求安全、结实、耐用、可靠的劳保用品,但他们处于弱势地位,人微言轻,在巨大的就业压力、生存压力面前,他们对于戴什么安全帽甚至有没有安全帽戴,都别无选择。
因此,要保障工人使用上安全、结实的安全帽,其一,政府管理部门就必须确保自身的职责履行到位。对于消费市场的监管,不仅是发现和打击假冒伪劣和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从预防的层面加强市场监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把好市场主体入门关,从源头上避免伪劣头盔、安全帽进入市场;其二,劳动监察等监管部门要经常性地进入工地检查工人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是否合格,对于工人使用不合格安全帽现象,要坚决纠正并处罚“黑心老板”。
事实上,现在已经有工人在戴了这种不合格的安全帽后,被高空落下的钢筋戳穿了头颅。那么,面对鲜活的生命被不合格安全帽“杀害”,市场需要的不是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提醒,而是需要各地监管部门赶紧真正地负起职责,对安全劳保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做出有力有效的监督和管束,并运用法律手段屏蔽违法经营活动空间。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发布的消费警示和专家提醒,才能真正体现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如此安全帽岂能承受生命之重?
我们在谴责这些老板利欲熏心时,更关心如何监管安全帽的质量问题。按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正在实施生产假冒产品的场所、作坊,依法进行查处。即:当假冒产品还没有进入市场流通流域时,他们有权依法进行查处。进入市场流通流域后,由工商部门进行检查。进入厂矿和工地,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其实,在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在把守,关键是要各负其责。同时,对于那些一味贪图便宜而忽视安全的老板,一旦出了事故,就要重罚,加大违规成本,要让这些人明白,贪小便宜的结果是得不偿失。>>详细
相关报道:
工人被钢筋刺穿头部 安全帽竟是垃圾造
安全帽变“太阳帽”不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