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堂告“藏密排油”虚假宣传案的“相声”没说好。不知道是早就排练好了,还是上场后的临时“忘词”,大家翘首以待的“包袱”并没有抖响。他的“搭档”郭德纲,忙不迭地表示“要吸取教训,做个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学法守法的民间艺人。”沸沸扬扬的“藏密排油”虚假宣传案,也就以王立堂当庭撤诉草草收了尾。( 6月12日《京华时报》)
这个其实在意料之中。对于名人代理广告牵扯到虚假一事,尽管当时都有王海们站出来嚷着要讨说法,但都没有摆脱代言人毫发无损、官司不了了之的宿命。这一次也没免俗,看来只有“重整河山待后生”了。
明星和广告,就像穿在脚上的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更多时候,外表光鲜的的明星广告,不过是一对做给别人看的“露水夫妻”,收完礼金,演完仪式,自可以一拍两散。内幕人士也早揭秘:明星拍广告——收钱,走人。
于是,近年来围绕虚假广告和名人的纠纷不断:亿霖传销,眼保姆广告……但只闻虚假楼梯响,不见明星人下来。大家除了换个产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外,没人站出来声称对此负责——本广告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有人把这归结于中国法律的缺失,盼着像智利那样“如果有谁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了虚假广告,广告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对消费者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被处以 6 万美元的罚款。”其实再想想,连“上班不准吃零食”这样的无厘头规定也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即便有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刑不上大夫、为尊者讳,能解决什么?
作为以“我本是卧龙冈上散淡的人”自居的明星,是不乏商家“刘备”揣着广告来“三顾茅庐”的。一句轻描淡写没有任何约束力的道歉,是根本不可能让他们不为名利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和被“收编”的协会发出的“劝诫信”——不过是隔靴搔痒、与虎谋皮相比,倒不如像胡润般下力气建立一个“名人虚假广告排行榜”,定期在媒体上发布。或者,名人只有在真金白银损失到肉疼甚至颗粒无收的时候,才会想起:和任何一句法庭上的不痛不痒的道歉比起来,说真话是多么的重要。(叶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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