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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管理者,城里为啥就不许摆摊
2007年06月12日 10:03: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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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某大城市城管暴力执法 资料图片

    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看来,取缔一个摊点就是抹去城市一个污点,而就被取缔的摊贩而言,这等于掐断了他维持生计的希望。

    窦含章 作者文集

    6月
4日,苏州一名卖报女因不堪忍受城管开出的200元罚款,纵身从当地城管局三楼跳下,摔成重伤。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城管再次成为舆论和公众谴责的焦点,而城管的不文明执法行为也被视为引发城管与摊贩冲突的主要原因。

    不可否认,城管粗暴执法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许多时候,不文明执法行为也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能不能就此认定,城管的不文明执法行为是引发冲突的根源呢?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城管即使依法文明执法,也依然会遇到摊贩的全力反抗。因此,要改变城管与摊贩每日进行“街头混战”的局面,必须从反思“禁摊”政策本身开始。

    “禁摊”是在中国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出现的奇特景象。本来,小摊贩提供的服务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也为市民生活提供了方便,降低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但在贪大求洋、追求城市外表靓丽之风流行全国后,为了市容整洁,全国不少大中城市的管理者都制定了“禁摊”政策。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眼中,小摊贩带来的是脏、乱、差,取缔一个摊点就是抹去城市一个污点。因此,他们在“禁摊”时,理直气壮,雷厉风行。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他们很少考虑取缔摊贩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更没有想到,对被取缔的摊贩而言,不能摆摊就等于掐断了维持生计的希望。

    苏州一位城管局领导在接受采访时的话很有代表性。该领导在谈到卖报女跳楼时问:“退一万步讲,当时就是说了让你跳,你就为20元跳楼了?”显然,在这位领导的眼里,一个人为20元(或200元)跳楼是不可想象的。他显然没有想过,在卖一份报只能挣一毛多钱的情况下,她要卖多少份报才能挣到20元乃至200元。而对一些月收入只有区区几百元的困难家庭来说,你没收了她摆摊的家什,不是断了她的活路又是什么?

    在城市管理者中,像这位领导一样的人不在少数。说到底,这样的城市管理者就是缺少一颗平民的心,缺少去体会困难群体生存状态的勇气,缺少为底层民众服务的意愿。由于不了解底层民众的生活状态,因而他们在制定“禁摊”政策时,才会理直气壮,毫无同情、怜悯之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城市管理者所要“消灭”的这些小摊贩,在许多时候,恰恰是他们最应该感谢的人。小摊贩把远低于超市价格的蔬菜水果送到居民区楼下,在路边摆起卖报摊、修鞋摊、小吃摊,他们在自己赚钱的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了方便和实惠,这不就是政府一直在追求的为人民服务吗?另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属于低收入群体,扶助照顾他们,本来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但他们自食其力,希望用自己的劳动来改善生活,这不也是在减轻政府负担吗?这些真正的良民,却被许多城市管理者视为城市的“顽症、痼疾、毒瘤”,必欲除之而后快,他们被逼得每天到处东奔西窜、提心吊胆,真不知道管理者们于心何忍?

    笔者呼吁,“禁摊”政策应尽快取消。管理者必须意识到,在市民有需求,小摊贩要生存的背景下,“禁摊”是禁不住的。这一政策只会加剧社会矛盾,人为制造不稳定因素,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虽然“开禁”必然会带来许多管理上的问题,但“管不好,就取缔”绝不是一个负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在方方面面都在与国际接轨的今天,我们不妨也学学国外对小摊贩管理的先进经验。也可以因地制宜,结合不同路段的特点和当地的特殊情况,对小摊贩分片、分时、分类管理规范。我相信,在全国上下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政府财力日渐雄厚的条件下,只要我们的管理者能真正贯彻中央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在现代化的城市中为小摊贩开辟一片生存、成长的土壤,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问题的关键,就看政策制定者怎么想、怎么做了。

                    城管执法就算文明又如何

    但问题的严重之处也就在这里。“很正常的一次执法”就导致了让执法对像跳楼的结果,这意味着什么呢?在我看来,这意味着城管和市民中那些靠练摊、卖报、开摩的等为生的困难群体之间的矛盾,根本不可能像一些善良的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可以通过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等所能够解决的。

    换句话说,城管和城市困难群体之间的矛盾是一种结构性的矛盾,是无法通过技术层面的改进来消除的。因为城管执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强行罚款等手段来进行管理,这种做法从本质上看是在“堵”,而管理本意中的“疏”却几乎没有。当市民最基本生活需求缺乏合理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来充分满足之时,违规占道经营就会变得屡禁难止。这时,即便是城管文明执法也无法化解这种对立冲突,而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只会让这种矛盾更加尖锐、极端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进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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