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作者文集
看了苏州城管以罚款200元相威胁,逼迫卖报女跳楼的消息后,我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许近年来诸如此类的消息太多了——北京小贩崔英杰激情之下杀死了城管,郑州城管打落练摊女生牙齿,昆明城管将15岁的卖水果少年打残……等等,看得都让人心里有些麻木了。
卖报女究竟为什么跳楼?双方各有说辞。按照卖报女的说法,她是为了不让他们罚自己200元而跳楼的;而按照城管方面的说法,他们的“执法过程中没有任何瑕疵,这是很正常的一次执法”。虽然事实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查明,但根据报道的情况来看,即便是有瑕疵,也应该承认这是一次正常的执法。因为无论罚20元还是罚200元,都符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但问题的严重之处也就在这里。“很正常的一次执法”就导致了让执法对像跳楼的结果,这意味着什么呢?在我看来,这意味着城管和市民中那些靠练摊、卖报、开摩的等为生的困难群体之间的矛盾,根本不可能像一些善良的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可以通过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等所能够解决的。
换句话说,城管和城市困难群体之间的矛盾是一种结构性的矛盾,是无法通过技术层面的改进来消除的。因为城管执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强行罚款等手段来进行管理,这种做法从本质上看是在“堵”,而管理本意中的“疏”却几乎没有。当市民最基本生活需求缺乏合理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来充分满足之时,违规占道经营就会变得屡禁难止。这时,即便是城管文明执法也无法化解这种对立冲突,而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只会让这种矛盾更加尖锐、极端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城市的整洁、秩序离不开管理,这无人会否认。但管理不光是处罚和收取管理费,它还应该为市民的正当需求提供实实在在服务。近年来,城管执法和执法对象的矛盾冲突我们已经看得太多太多,在城市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之时,这样的冲突已经和城管执法的文明与否越来越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当文明的执法是在断别人惟一活路的时候,你无法期望获得对方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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