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 菲 作者文集
沿海某市一个区公路局斥资近3000万元装修办公大楼在媒体曝光以后
,引起广泛质疑。面对如此局面,该局领导人近日召开党员会议,下达了“封口令”,要求全局党员对媒体“封口”。(见《羊城晚报》2007年5月29日A5版) 某区公路局的“封口令”称得上是一份“杰作”。局领导人要求“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共同对付此次事件,用党性、正义战胜邪恶”,“不要对外乱说话”;“不得对外透露局相关情况,发现打听局情况的可疑人要汇报”等等,给人一种“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的架势。
应该说,这样的“封口令”是难以生效的。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渠道之广,不是区区一个基层单位领导能“封”得住的。再有,不要低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觉悟。受党教育这么多年,绝大多数党员和普通群众是懂得是非标准的,不讲原则,不论是非,仅靠一个口头命令封住党员群众之口恐怕是一厢情愿,异想天开。不过,该局领导滥用党性为其“封口令”作挡箭牌,应引起广大党员的重视和思考。
党性是什么?就是共产党固有的本质特性,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党的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基本标准。对党性问题,党章和党内法规都有着清晰的表述,不容随意曲解。那么,对照某区公路局领导的言行,其滥用曲解党性问题也就不难发现。比如,在党章《党员权利》中有 “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这么一条。某区公路局斥资近3000万元装修豪华办公大楼存在许多违规和腐败的疑点,在问题没有弄清楚之前匆忙下达“封口令”,明显有掩盖腐败的嫌疑,与党性原则的要求背道而驰。反之,积极向上级反映实情,批评抵制奢华等不正之风,才是讲党性的表现。
共产党员对党忠诚,不能理解为对某一个单位或某一个领导个人的忠诚。一旦这个单位搞违法乱纪,非但不能与之保持一致,还必须拿出敢讲真话的勇气,依法依章依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错误蔓延。某区公路局滥用党性为自己“封口令”作挡箭牌,不但留下一个笑柄,也给了人们一份思考:加强党章的学习,重申党性原则,廓清某些人们对党性的误解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能否守住清贫考验干部党性
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