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 作者文集
5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62个市直单位144位正副局长准时来到投诉“摊位”前,面对面接受群众的“阳光投诉”。但几天下来这样的“投诉”却让不少人失望,出现了“叫座难叫好”的现状。(据5月30日《法制日报》)
由于种种原因,群众不少投诉并没有获得满意的结果或根本就没有结果,对群众来说,会影响他们的对“阳光投诉”的信任,但是如果把这种责任“强加”在现任政府的各个部门身上也是欠公平的。
别看一些群众投诉的问题小,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不是一个部门或是一个主管领导能够“拍板”解决的。比如,一位40多岁的下岗职工老王投诉说,自己厂里已连续几个月没给开支了,一家人生活难以维持。表面上看这是工人的困难,实际上是企业的问题,而企业又可能有多种困难和原因,要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就要先解决企业问题,而企业的问题又牵涉到方方面面,甚至是政府部门无法主宰的市场问题,这一切都要经过一定的流程,而只要流程中有一个环节“梗塞”,投诉的问题就难以解决。
同时,由于政府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政策也在不断变动,有的问题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不仅涉及许多单位和部门,还涉及以往的政策,而要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就牵扯到解决一大批类似的问题。
设立“阳光投诉”机制对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推诿扯皮、作风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有一定的帮助,但对解决群众真正的困难还是有限的,因为很多问题总的来说还是和我们的管理体制有关,要把这些问题真正解决,不能仅靠“阳光投诉”,更重要的是靠政府职能部门的“阳光作业”,建立一套长期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政府要有“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思想,能够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楚,取得群众的体谅,同时要积极想办法,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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