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学江 作者文集
5月29日上午,一打开电脑浏览新华网首页,好几条贪污案消息赫然眼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获8项受贿起诉和3项玩忽职守起诉,收受钱财共合人民币649万元,其中最大一笔290万元。
——河南首富、河南省原人大代表、河南华林集团董事长孙树华,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13.6亿元,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立案侦查。
——嘉峪关千万元门票款贪污案的五位女犯一审判决,财务组长吕越英贪污900多万元,被判死缓,会计、出纳、售票员、门票管理员分别被判13年、10年、8年,6年有期徒刑。
——广东东莞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集体腐败,被揪出8个贪污犯,他们假报拆迁情况骗取拆迁补偿金,已有6人被判处最高5年有期徒刑,另外两人仍在审理中。
一天之中报道这么多贪污案,说明我国反腐形势依然严峻,颇有“前腐后继”之势,但也说明中央反腐的力度和决心。反腐的司法利剑高悬:谁敢顶风作案,该查的查,该抓的抓,该判的判,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杀,决不手软。
分析这几个案件会发现它们呈现不同的特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是全国药品、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注册的批准机关和相关许可证的发放机关,权力极大;郑筱萸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几乎无人监督他。他同安徽原副省长王照耀、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及市劳动和社保局局长祝一均等人,应属于同一类型,就是位高权重,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谋私利,搞贪污腐败。而嘉峪关售票处和东莞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都是基层而又基层的单位,涉案人员是最普通的工作人员,有些还是合同制职工。他们的工作不过是管门票或拆迁丈量、资料复核,谈不上有什么权力。但他们同样可以利用手中那点仅有的权力搞贪污腐败。至于河南首富孙树华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利用土地证套取或违规办理土地证套取大量土地等手法,骗取银行贷款,为个人发财牟利,则是不法商人的典型行为。
有人问,近些年来中央的反腐决心不可谓不坚决,揭露出的腐败案例不可谓不多,惩处也不可谓不严厉,为什么腐败还是屡有发生?腐败到底还有没有治?怎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