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颖 作者文集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款作出调整,取消了对教师入职的身高和体重限制。四
川省教育厅2004年发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其中第一款是: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中国青年报》5月18日)
四川省教育厅此次对教师入职条件作出调整,取消身高等和体重等限制条款,可谓顺应民心。我们在为此感到欣慰的同时,却不得不发出这样的思考:教师入职身高限制的条款存在多年,其表面合理的背后掩藏着明显歧视成分,为何多年来才得以解决?还有多少职业存在类似的入职歧视条款?
很多人都认为,不同行业应该并且可以有自己的职业要求。在这种思维模式下,对一些公司或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某些职业提出的规定是否完全合理,就丧失了理性分析。于是,教师入职身高男教师不得低于160厘米女不得低于150厘米这样的条款就貌似合理地存在了下来。其实,作为教师,应该做到“学高为师、自正为范”,教师外在形象,与能否作一名合格教师其实根本没有太大关系。前些时候,媒体广泛报道了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羊福民族学校的教师陆永康。他出生仅9个月,就因小儿麻痹症导致双腿膝盖以下肌肉萎缩。别人学走,他学跪。20岁那年,他成为一名小学民办教师,从此开始漫长的跪着教书的生涯。36年来,陆永康日复一日地跪在讲台上传道授业;年复一年跪着前行在山间道上,走村串寨做家访。36年来,他用自己的师德与成就,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尊重。试想,如果陆永康也遭遇教师一定得160厘米以上的身高条件,他就肯定不会是今天的陆永康了,所以,陆永康是幸运的。不过,在为陆永康感到庆幸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我们是否仍有不少立志当教师却因身高或体重而与教师失之交臂,丧失了自己最喜欢的职业了呢?
近些年来,一些有关职业入职条件的歧视条件不断被媒体曝光,已经得到社会重视,不少已经在社会民意的推动下得以去除。诸如公务员体检时,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录取这样的条款就已经从有关规定中去除。但是,这些带有明显歧视色彩的条件的去除何其不易。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录取为公务员的条款是在全社会广泛关注下,用了多年才得以去除的。如今,四川省教育厅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也是在四川师范学院学生吴茂川给媒体发信引起社会关注之后也才得以去除。试想,如果没有相关直接受害人敢于批揭,如果没有媒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带有歧视色彩的入职条件能够自己消失吗?
所以,我们在佩服吴茂川们、感谢媒体的同时,也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听取民间呼声表示钦敬。同时,我们更期望从事社会各种职业准入门槛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能够更多地放下架子,走向社会,多多听取民众声音,体恤民众疾苦,对职业准入门槛重新作出较为全面的审视,早日清理那些表面看起来合理,实际却暗含不公的条款,让更多人的劳动权力得到尊重,还劳动者应有的职业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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