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 作者文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漫画:社会收入分配要有规矩 中新社发 唐志顺
作
采取政策措施,提高普通职工工资,促进劳资和谐,这一合民心顺民意的举措,自然会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只是,如此意义非凡的政策关怀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呢?
近年来,一些企业纷纷参照公务员加薪模式,根据自身效益上浮工资。可是,工资年年上涨,“平均工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大多数普通职工的收入却不但不见多大增涨,反而随着物价的上扬,徘徊在城市低收入阶层边缘,原因就在于,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严重不公。
当前,一个回避不了的现实是,由于企业职工在收入分配、工资改革等方面缺乏监督权,无法对制度的设计者进行有效制衡,从而导致企业管理者制定的调资方案带有极大的“利己性”——企业利润向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严重倾斜。工资是涨了,平均工资水平也提上去了,可大部分利润都流向了企业中上层,剩下的一点平均到每一位职工身上自然也就寥寥无几了。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调资和大的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但现实中由于组成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大部分是企业的高管和中层管理者,因而一些不合理的调资方案自然也总会轻易获得通过并得以实施。正因如此,近些年一些企业虽然工资连续上涨,但主体职工真正获得实惠的没有多少,反而还进一步扩大了管理层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高管年薪数十万,中层年薪十几万,职工年收入还不到万元,在很多地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因此,要想此次“为普通职工涨工资”要想不走“以前的老路”,让充满政策关怀的工资平稳落入工人口袋,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是,尽快利用有效的经济政策去提高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和工资改革等方面的“话语权”,干预和引导企业建立起规范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公正和透明。只有这样,这次中央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举措才不至于落空。

中国将采取五项举措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新华网天津5月14日电(记者张泽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的报酬权益。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阅读全文]
国企工资不能“只涨老总不涨员工”
这些年来,一些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持续扩大,“只涨老总年薪,不涨员工工资”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上海一项调查表明,50.6%的国企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最长的6年来分文未涨。与之相对,一些高管的收入却搭着企业的“效益快车”扶摇直上,与一线职工的差距越拉越大,对此,不少员工颇多怨言。[阅读全文]
员工与领导工资联动别成白纸一张
当前国人工资性收入之不公,国企收入不合理成分还在进一步拉大已成共识。国家发改委去年曾发布报告认为,目前收入分配秩序很不规范。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差距不合理性在扩大,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极度缓慢,而领导却可以变着戏法的往上升涨,同工不同酬现象以多种形式在企业的肌体中存在并积蓄着矛盾的因子;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不只一次出来警示:中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领导与职工间的工资差距过大。
所以,在我看来,约束企业领导工资的上涨幅度或让企业一线职工的工资与企业发展一道“水涨船高”虽好,是该进行下去,且还该从法律层面上下功夫。但以一地劳动部门的单打独斗还远不能如愿。[阅读全文]
中国应有自己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今天的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则为世界第一,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要远远好过当年的日本,而我们目前面临的产业结构在低端徘徊,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也均和贫富差距过大有关。从各方面的情况看,中国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时机,不是已经成熟,而是已经过熟,如果我们继续犹豫不决,则很有可能陷入“有增长,无发展”的“拉美陷阱”,与建成一个现代化国家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良机失之交臂。[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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