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作者文集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秋季起,在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大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需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5月15日《新京报》)
“免费师范”又回来了,这无疑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理,对“免费师范生”作出一些刚性的制度约束,比如“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可以理解。
但与此同时也透露出一种无奈,首先,若六所部属师大全面免费,对于那些想自费读部属师大后自由择业的学生,是不是关闭了择校教育的可能呢?要知道,部属师大大抵属于“国字号”教育资源,若不能正确处理“免费”与“自费”的关系,附带条件的“免费”就可能成为剥夺部分学生“自费”选择的调控;其次,免费的“部属师大”与不免费的其他师范大学培养的大多是同样耕耘在中国教育大地上的师范生,“部属师大”的免费待遇,对于那些自费读普通师范,毕业后一生选择了教师职业的师范生而言,有没有一种制度救济弥补这种自费与免费之间的落差呢?
全国人大代表黄镇东在两会期间说,“现在不说部属师范大学的学生,一般师范院校学生毕业后也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当教师!”一项关于中小学教师流失意向的调查显示,当前有30.8%的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想换职业,而师资流失的基本走向为:农村流向城市,西部流向东部,非重点向重点学校集中……这些语境折射出中国基础教育的现实:待遇偏低、权益偏弱、地域失衡。换句话说,其实真正左右师范生择业预期的,未必是“免费师范”或者“自费师范”,而是教师的职业待遇。如果基本面上的教师待遇不改观,“免费师范”的吸引力就可能异化为对贫困生的“绑架力”:即基本能承担师范教育成本的绝大多数学生反而可能被“十年协议、回‘乡'任教”的条件而吓退,而享受“免费师范”的学生则多是由于经济所迫、情非得已——这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教师这个职业,只有热爱它,才能有塑造灵魂的热忱。
利用“免费师范”制度表达对“教育优先”的理念可以理解,但如果教师职业发展愿景能有美好的预期,能还原教师的职业地位,把“尊师重教”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十年协议、回‘乡'任教”等冰冷的制度约束也许就可以省略了。
延伸阅读:原来贫困县也可以搞成富教育!
贫困县搞成了富教育带给我们什么启迪呢?
启迪一:一个地方的教育成本完全可以降下来,关键是当地领导对待教育的态度和观念。启迪二:教育的公益性是地方发展最核心的工作目标。教育是国家之本,民生之本,社会发展之本。教育成本降低,意味着人民接受教育的门槛降低,意味着人的发展潜力增强,意味着社会整体的素质在提高。切实扭转教育经费预算占财政预算比例过低的状况,应该是所有地方的工作目标,也应该是我们国家财政预算的工作目标。
贫困县搞了富教育,而且落到了实处,这说明,很多地方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精神,非不能也,而是不为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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