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湘与她所资助的流浪少年。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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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浏览网页,在多个大网站都看到同一篇文章《李湘“做好事不留名”的欲盖弥彰》,署名为张一一。
张一一叙述:在日前举行的某个新闻发布会上,李湘资助的孤儿某某某目光呆滞地向众媒体工作者倾诉,“我的学费全部是湘湘姐替我付清,我知道社会上对湘湘姐的议论很多,但湘湘姐从来都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发布会一开始,李湘便已经热泪盈眶,听到这里,李湘更是“掩面而泣”。
接着,张一一便用十分尖酸刻薄词语对李湘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李湘又开始煽情了。”“李湘拿出她400万钻戒的百分之一来资助一个孤儿回馈一下社会本是无可厚非,也是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但她煞有介事的拿到新闻发布会上来说事,并还要拼命标榜‘我做好事不留名,我为人低调’那就有些欺世盗名矫枉过正,也太小觑咱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智商了。”
读到此处,我觉得特别好笑,也有些按捺不住。我非追星族,也很少看李湘主持的节目,但是,还是要拍案而起,为这位我并不甚欣赏的演艺人员说几句公道话:
其一,张一一说:“李湘又开始煽情了。”
李湘支助孤儿的善举告白天下就是“煽情”?就算是,我相信人民群众会非常欢迎这种“煽情”,因为据国家民政部2006年统计,我国目前有孤儿57.3 万人,所以希望先富起来的演员和其他人士都来多多“煽”这种“情”。
其二,张一一又说“李湘拿出她400万钻戒的百分之一来资助一个孤儿回馈一下社会本是无可厚非,也是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李湘的合法收入由她自己支配,碍别人什么事?支助孤儿还要被厚非?再说,“构建和谐社会”是全方位的,是人民发自内心拥护的,李湘以一己之力,在某个方面做出实际行动,社会应当褒扬、支持,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指责,善举反成了污点!
其三,张一一还说:李湘“煞有介事的拿到新闻发布会上来说事,并还要拼命标榜‘我做好事不留名,我为人低调’那就有些欺世盗名矫枉过正。”李湘做了好事为什么不能说?如果李湘支助孤儿是真事,怎么叫“欺世盗名”?法律和社会道德均没有要求做好事的人要隐姓埋名,为何单单要求李湘就是“活雷锋”?
凡此种种,均不难让人看出某些人对名人的求全苛刻,对女性演艺人员的歧视眼光。呼吁这些人摘掉有色眼镜,摆正心态,用善心支持善举,真心真意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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