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作者文集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日前披露了国家税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促
进社会和谐的情况。据她介绍,去年中央财政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而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支出,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以及为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安排的财政支出,每项均达数千亿元,和往年相比,增长百分比均在两位数以上。
平心而论,对民生问题这样的支持力度和增长比率,在世界上是罕见的,这体现了中央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和诚意,实际效果也是可观的,至少民生问题恶化的势头被基本遏止了。
然而在肯定这一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民生问题仍很严重,教育、医疗、住房等负担让百姓不堪重负,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由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和收入增长有限,内需仍然无法真正启动等。
既然中央财政对民生问题支持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那么效果为什么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呢?这里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我们目前主要是靠“二次分配”来解决民生问题,这种分配方式的缺点就是交易成本太高。据宋兰介绍,目前财政收入的95%都是税收,这就是说,先要有一整套的机构把钱收上来,然后再由另一套机构把钱分下去。为了防止腐败,还要再建立一个很庞大的机构来对这个过程进行监督。单是维持这些机构的运转,就要消耗很大一部分资源,因此真正用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钱就被打了折扣。
以中央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为例,按照宋兰提供的数字,去年这笔资金是3397亿元,相当可观。但有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发现,在扣除了农口吃财政饭的人头和行政费用,再扣除江河治理的费用之后,能够用于农民和农村建设的钱就不多了。由于这些用于农民和农村的资金一般都是以项目的形式运作,扣除“跑部钱进”和“招标回扣”部分,最后实际进入乡村层面的钱估计超不过500亿元,差不多可以说只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一个零头。显然,中央的好意被截留和浪费了,同样明显的是,这个问题也不可能通过无限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解决。
那么民生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呢?在我看来,主要还是应在“初次分配”领域内解决,因为不论“二次分配”也好,“三次分配”也好,都仅仅是“初次分配”的补充。“初次分配”的主要政策应该包括:鼓励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获得合理的工资和福利;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的方式来维持农产品的价格;破除垄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以实现充分就业;恢复教育、医疗等作为公民可以免费获得的“公共品”或者可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的“准公共品”的属性等。
重视“初次分配”的经济形态可以称之为“民生经济”。从各国的实践看,如果“初次分配”不能解决民生问题而通过“二次分配”来解决,总免不了事倍功半,而且容易造成一种国富民穷的畸形状态。只有在形成了一种国富民富的“民生经济”形态后,民生问题才能够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和谐才会具备一个有利的经济基础,政府也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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