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成华
在全国各地城市进行“禁摊与设摊”的激烈讨论中,《上海城市设摊导则》于5月1日公布试行,这对上海市那些生活困难又无一技之长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上海作为中国首屈一指的国际化大都市,敢于“开禁”设摊,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这是上海市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的具体措施。“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以人为本”不是口头禅,要求各级政府在各项工作中,应将民生诉求放在第一位。城市市容、政府官员的政绩固然重要,但是解决群众的温饱(“肚子”)比城市市容(“面子”)更重要。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均GDP虽然已经超过1000美元,但是大多数市民的生活还算不上富裕,少部分市民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城市政府必须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和“面子与肚子”的关系。
二是充分利用市政资源,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禁止在城市设立摊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下旬向社会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许多人提议,对街头小贩这类就业形式应给予肯定和支持,城市市容管理应保障街头小贩的合法权益。据估算,上海市有约5万个摊点,全国约1万多座城镇、700多座城市,“开禁”设摊可增加500万—1000万个就业岗位,可解决1000万—20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
三是有利于改善城市管理工作,改善政府形象。“开禁”设摊,首先是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对流动摊贩进行定点与巡逻管理,“猫鼠游戏”无休止,城管执法部门和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耗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力。其次是减少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全国城市管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每年约5000起,给管理人员和相对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北京“李志强事件”警示人们,生命无价,城管人与摊贩应和谐共处。再次是有效改善了政府的形象。城市管理机构隶属于政府,代表政府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其工作效果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
四是要用智慧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难题。上海市宣布“开禁”设摊立刻迎来掌声一片,但对“开禁”后不断遇到的管理难题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要适度“开禁”。这个“度”应以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程度、民众需求、政府和百姓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测定。二是要科学划定“禁摆区”、“控摆区”和“设摊区”。坚持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原则设立便民摊区(点),必要时应经过登记或审批手续。三是明确责任,管理到位。应实行分级管理、分片管理、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加强对摊点的疏导工作,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和“设摊——禁摊——再开禁——再禁摊”的尴尬局面。
相关报道:
“开禁”马路摊点:城市管理遭遇民生之需
马路摊贩“开禁”折射执政理念之变
代表建议马路摊点合理开禁 北京正着手调研
上海淮海路南京路将不开禁设摊 沪人大不立法
上海开禁设摊获社会肯定 延期出台凸显技术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