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  媒体时评  观点争鸣
焦点网谈  理论频道  正方反方
 时政  经济  国际
社会  科教  文体
 专栏作者  征稿启事
一言集  编读往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网评 >> 媒体时评
医患不对等“签字”也无用
2007年05月06日 08:13:44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省在“五一”前出台规定,凡医生开出单价在70元以上的高价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记者了解到,江西通过建立处方点评制、互认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卫生行风建设,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5月5日《新京报》)

    患者一签名,医生就笑了:掏钱都认了,谁还敢不签?

    不往远处说事,就举当日该报一例:北京市民刘磊前几天带5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早晨9点多去挂内科,下午3点多才叫到号。跟大夫大体说了一下情况,大夫各处捏了捏,问了问,然后就刷刷刷开出了5、6张化验单,收费处的小姐三下五除二高喊出了“854块8”。看不看病,外面的上百号人等着叫号呢;交不交钱,不交后面的长队等着送钱呢……这位北京市民虽然满肚子疑问,但还得把钱掏了;如果他在江西,就能拒签名吗?我看是不可能的。

    古来“弱国无外交”,历来“弱者”也无权利。就现下的医疗形势而言,医患双方地位是极不对等的,在权利与义务拥有上也是不对称:医生处于绝对强势,他们不但拥有极具排他性的专业优势,而且医疗资源特别是好的医疗资源紧张也导致他们养尊处优。患者处于绝对弱势——你不上门有人送上门,且几乎所有的医生、医院都这样“牛”,你能怎么办?

    在询问病情都要收“咨询费”、睡在病床上都要收“运动费”的时下,让患者弱势掌握“一枝笔”,那情势怎不成鳌拜逼康熙盖印——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反正就这样的医疗服务。患者能否用得起、用得好“签名权”,看看医院收费处那一张张无奈的脸就知道了:他们什么也不懂,也没有更好的去处,只能惟医生之命是从,哪还敢挺起腰杆计较医生的“书法”,理直气壮地与医生讨论应否检查、该用啥药?

    前不久去听一个讲座,教授称要让医患平等,有效措施之一就是让医生做辅导员,给患者做“选择题”:在医药选择上患者固然是个外行,但只要明确告知其各种医药(治疗)的效用、收费多少,加上医生简单易懂的指点,大部分人就能选择、会选择的。举个例子来说,一般支气管发炎需用消炎药,不妨提供先锋霉素、环丙沙星等常规品种,让患者自己选择一种使用。做“选择题”其实是让医患双方在地位上先对等起来,自然发还了患者对医疗的知情权,授予了患者就医用药决定权,医药自然也就进入了患者的监控之列,谁想注水掺沙就不可能。这无疑是个不错的思路。(成彪)

相关文章

医患之间不需要虚情假意的“谢谢”
医院给“综治副院长”发工资吗
警察保护医院谁来保护患者
人民警察不能成为医院家丁
警察咋就成了医院的保安?
记者的职业道德与医院的职业道德
撤换院长能否终结医院乱收费
遏制医院"见死不救"需建立保障机制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院内公示根本治不了医疗不正之风!
· 年薪十万难以遏制医疗创收
· 医生年薪10万就可遏制医疗创收?
· 政府担责可降低医疗难度
· 是什么让医疗人才成长看不见希望?
· 合作医疗的好处农民得到了多少
· 驳“控制房价药价不需政府行政干预”
· 如何让医疗事故鉴定的天平不再倾斜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吴定平 )
 看图说事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征稿启事 更多...
看图说事 更多...
特刊:文明度假提升休闲质量
 
有一种矫情叫“白领减压”
更多 >>
更多1 >> 
歌手杨坤凭什么让不懂音乐的人去死
 
“假敦煌”拯救得了“真敦煌”吗
更多2 >>
更多3 >> 
正方反方 更多...
正方反方:政府该不该干预药价?
正方观点政府应该干预
反方观点
政府不该干预
正方反方:欠费信息计入征信公平吗
正方观点是种社会进步
反方观点将助长不公平
正方反方:倡廉要不要“拜包公”?
正方观点拜包公有助倡廉
反方观点
要法治不要包公
正方反方:李院士应不应该捐出奖金?
正方观点不宜捐出奖金
反方观点无可非议
一言集 更多...
· 黄金周为何成了“受难周”?
· 正版太贵也是盗版猖獗的重要原因
争鸣 更多...
· 争鸣:片警带枪拉大警民距离了吗
· 争鸣:利息税该不该取消?
· 争鸣:丁俊晖谈文化就是冒险?
· 争鸣:持证上岗有助文化繁荣创新吗
· 争鸣:小朋友的管理建议算不上歧视
· 争鸣:腐败分子还能猖狂40多年?
· 争鸣:慈善排行榜意义不大?
· 争鸣:清华博士生修电动车丢脸吗?
原创评论 更多...
· 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究竟有多难
· 小小月票难以承载“地域歧视”之重
· 应追究集体歇业银行的法律责任
· 医患不对等“签字”也无用
专栏作者 更多...
· 徐学江 · 许博渊
· 丛亚平 · 余丰慧
观点碰撞 进入新华社区...
· 网民寄语:青春放歌 与祖国共奋进
· 治理商业贿赂打击职务犯罪是关键
更多..
留言排行 更多...
· 老百姓为什么不敢奢望带薪休假?
· 国人的文化自信是怎么失掉的
· 控制房价,政府别辜负了民众的信任
· 手机套餐竟然把运营商自己弄昏了头
· 电信满意指数“领先世界”真太有才了
· 商品房预售“圈钱”还要维持多久?
· 黄金周成了“受难周”,该改改了
· 说政绩:难道不想出政绩才是好干部
· 专职警察保护城管,谁来保护商贩?
· 公务员包养情妇没有轻重之分
· 职业资格考试泛滥之风该刹刹了
· 广州片警配枪真的拉大了警民距离吗
· 烧狗事件暴露社会自治力之差
· 对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五点期待
· 公路客运春运不涨五一涨中的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