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先夫妇投江而死了。江是长江,留下的遗书说“江水是我们的家”。他们是相爱的贫病夫妻,一条麻绳捆在两人腰间,“夫妻俩被打捞上岸时相互搀拥,拽也拽不开”。
这是湖北公安县埠河镇万众村,该县是首批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那里,种种理论上的合作医疗、民政特困户救助、疾病救助等救助制度,都没能留住这对年轻夫妇的生命。他们留下了一个同样患病的12岁儿子,还有一张结婚照——因为找不到任何其他照片,结婚照就当了遗照。
民生艰难,可见一斑。
若干年前,曾经发生了把病中活人送往火葬场的事件,也因无钱治病。与“江水是我们的家”一样,“火葬场也是我的家”。这是对现实社会的“严刑拷问”。陈正先夫妇相拥投水的江面恢复平静了,我们的心无法平静,正在构建的和谐社会,更不能平静。
报道说,在公安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参加后看病也不省钱。比如一次普通的感冒输液,农民在“可以部分报销”的定点医院就诊,比在个体诊所反倒要多花10元左右。“同一种药,在药店和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价格相差近一倍”。
笔者心有戚戚,由此想到了春节期间对本乡农村合作医疗的见闻。本乡的农村合作医疗,单从制度上看确乎很好:每人掏10元钱便可加入,如果本年度不报销任何医药费则自动滚入下年度8元,第二年只需2元就可接续。但从一些实际例子看,这一制度惠及百姓并没有多少,而是更多惠及了那些定点的乡镇医院。
比如,51岁的前邻老哥多年来有疝气,参加合作医疗后去镇医院做了手术,总共花去了近3000元,自己承担了1500元左右。但邻村个体诊所却是“疝气600元全包”的。即使在县医院,疝气手术的全部费用也在1400元以下。后来,在饭局上遇到一位镇医院院长,他坦言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后,定点医院的病号多了,效益好了,自己现在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
很显然,在一些地方,农村合作医疗的“好经”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被念歪了,这也是当前中国医疗卫生界普遍现状的一个缩影。实际上,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是一个起步,是对多年来缺失的农村医疗保障一种最低起点的弥补,它远没有乐观到让人松一口气的地步。然而,有些官员却把这种低水准的合作医疗看成花一样美妙,认为这样的制度一出台,农民的医疗保障就进入“花样年华”了,就对得起农民兄弟了,就一切都“万事大吉”了。事实证明远不是那么回事。
农村合作医疗这部“经”能否念好,既关乎农民的健康保障,也关乎农民对国家政策的信心。这不仅是一个医疗问题,也是一个关乎民心向背的政治问题,万万不可掉以轻心。■郭之纯 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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