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作者文集
在日前举行的记者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痛批一些政府部门领导配备违规、超编严重,以至于“有些部门领导干部能排起一个排”。(3月29日 《南方周末》)
部门领导能够排成一个排,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当前一些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据2004年第5期《记者观察》披露:东北某市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就多达20人。
本来,对机关人员编制,特别是对部门领导数量的限制,相关法规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在法治建设比较落后而人治现象非常严重的地方,领导的一句话、一个批示,甚至是一个不经意的暗示,都往往使编制突破成为可能。此外,在一些地方还把副职职位当作安抚部属、解决待遇的一种途径。一些年纪偏大且长期担任基层主要领导职务的官员,组织上为平衡其心理,往往将他们安排(调入)一些福利待遇较好的机关单位,名为担任副职,实则“安度晚年”。这一既不违背组织原则,又能够起到人员“润滑”作用的做法,还往往为一些市、县领导所津津乐道。
单位领导职数过多,有百害而无一利。首先,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日常办公经费本就难以保障,再加上机构臃肿,财政压力就更大了,于是默许或纵容一些执法单位以罚代管的现象也就多了。其次,分管的人多了,推委扯皮的现象也就多了,结果不但人浮于事,而且还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第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领导干部一多,利益冲突也必然不可避免,这样极易导致内部矛盾,影响班子团结,导致班子软弱涣散。
精减机构,减少臃员,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中央就此也出台过相关政策法规,可成效并不明显。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领导权力过大、违规办事,不能有效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当前,除了推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之外,还需加强政府部门的贯彻力、执行力,彻底打破一些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和土政策,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部门领导过多的现象才可能得以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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